一段持续了17年的婚外纠葛,终于迎来了法律的裁决。四川通江这起案件里,女方为了讨一个说法,跑了整整17年:报案、自诉、信访、等待……直到今年7月,法院的一纸判决才为这场漫长的维权画上句号。
一、相识20天“闪婚”,聚少离多
时间回到2001年。罗女士经亲属介绍认识了丈夫,两人相识仅20天便闪婚。因为丈夫是“倒插门”上门女婿,婚后随妻姓改姓罗。婚后不久,两人分别到广东和北京打工,长期分居。2004年,在长辈撮合下两人短暂团聚并育有一子,可孩子出生不到一年,两人再次分开,婚姻从此名存实亡。
二、2009年,她撞破了真相
2009年,罗女士听传言说丈夫在唐山与一名闫姓女邻居同居并怀孕。为求实证,她专程赶到唐山,亲眼看到两人住在一起。此后她多次报案,却因证据不足未能立案;2010年提起刑事自诉,也没有下文。她只能一次次信访,坚持要一个说法。
四川省通江县县城全貌(资料图)
三、17年维权,终迎立案
这期间,丈夫继续与闫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共同抚养他们的孩子。2016年,闫某的丈夫因不堪流言选择离婚,而罗女士的婚姻仍在“僵局”里。直到2018年,通江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经过长时间取证,法院认定两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
通江山水田园(资料图)
2026年7月,二审开庭后法院再次确认重婚罪成立,并作出最终判决: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7月31日,闫某被依法收监。法院认定,两人在法定婚姻未解除的情况下重婚并生育子女,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给法定配偶造成严重心理伤害,且自始至终不认罪、无悔罪态度,故未予从宽。
五、法律小课堂:什么是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在法定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使没有领证,也可能构成重婚。
一场持续17年的纠葛,最终以法律的裁决收场。对罗女士而言,这份迟来的正义或许不足以抹平所有伤害,但它至少告诉所有人:婚姻的底线,不容践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