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襄阳说”史料证据之伪

对南、襄两地的躬耕地之争,有人冠之以“千年躬耕地之争”,这其实是一种夸张,是不确切的。真正的躬耕地之争始于明朝中期,至今不过500年左右。明中期以前,直至汉魏六朝,历代天下共识是:躬耕地在南阳(宛城、宛县城郊)卧龙岗,襄阳隆中只是寓居地。人们对两地定位定性区分得很清楚,并无躬耕地之争。那么,是何原因引起躬耕地之争呢?本文综述如下:

我们先看历代史料记载:汉末三国,《诸葛亮文集.黄陵庙记》载:“仆躬耕南阳之亩,遂蒙刘氏顾草庐……”。陈寿《三国志.诸葛亮传》载:“”玄卒,亮躬耕垄亩”;书中收录的诸葛亮《出师表》云:“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只字未提“襄阳”,“隆中”。诸葛亮《寄子瞻书》云:“余自(南阳)隆中结构茅庐于卧龙岗下者,……生于离乱之世,欲立庄舍于南阳,以便躬耕稼穑”。西晋王隐《蜀记》载:“晋永兴中,镇南将军刘弘至隆中,观亮故宅,立碣表闾,命李兴为文曰:天子命我,于沔之阳,登隆山以远望,轼诸葛之故乡……”——(指向“沔之阳”南阳隆中卧龙岗)。裴松之《注三国志》引注《汉晋春秋》:“亮家于南阳邓县,号曰隆中”,未有“襄阳城西二十里隆中”和躬耕地文字内容。盛弘之《荆州记》载:“宛城西卧龙岗,武侯躬耕旧庐”。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宋以前版本无“沔水迳隆中,亮故宅、三顾……”等内容。隋唐《旧图经》记载:“卧龙有岗,识孔明躬耕之迹”。唐《括地志》载:“诸葛亮宅,在南阳县西七里”。《元和郡县志》载:“南阳县有卧龙岗,在县西七里。诸葛躬耕处”。唐玄宗开元十九年下诏建南阳武侯祠;《唐会要天宝七载诏》确定诸葛亮郡望为南阳,並令春秋二时至祭。宋代官方地理总志《太平寰宇记》明确载:“诸葛武侯宅,在南阳县西南七里,卧龙岗是也,武侯躬耕之所”。宋乐史《太平御览.地部》有三处引注《出师表》“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司马光《资治通鉴》、朱熹《资治通鉴纲目》载:“初,琅琊诸葛亮寓居襄阳、隆中”。南宋王应麟《通鉴地理释》载:“武侯躬耕处在南阳县卧龙岗,刘备三顾于此”。王象之《舆地纪胜》载:“诸葛武侯宅在南阳县七里卧龙岗”。唐宋文人学士大量诗词歌赋均指向南阳,如著名的刘禹锡《陋室铭》:“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元代《大元一统志》载:“南阳县西七里有岗日卧龙,武侯躬耕处”。《大明一统志》载:“卧龙岗,在南阳府城西七里,孔明躬耕处”。明世宗嘉靖皇帝敕赐南阳武侯祠额,命钦差实地考察,并经都察院核定,躬耕地在南阳卧龙岗。遣驸马都尉乌景和到南阳卧龙岗谕祭诸葛亮……。

从以上史料记载可知,自三国、两晋、南北朝至唐、宋、元、明历代,正史文献记载与天下朝野共识高度一致,一脉相承。即:南阳卧龙岗记为“躬耕地”,襄阳隆中记为“寓居地”。二者互相独立,互不冲突,互不否定、对立。直到明中期正德年间,襄王府长史林光在《请建诸葛武侯祠庙疏》中,仍然秉承自古以来的“躬耕地”与“寓居地”两元分立的传统认知,承认“诸葛亮躬耕于南阳隆中,寓居于襄阳隆中,襄阳隆中乃亮寓居之宅”。

那为什么会出现躬耕地争论呢?是因为元、明两代朝廷皇帝确定了南阳卧龙岗躬耕地后,襄阳方坐不住了。到了明中期(1522年左右),襄阳将隆中、草庐、书院、隆中山与伏龙山寺庙移植整合于汉水南阿头山附近(即今“古隆中”处)后,加上《三国演义》的广泛流传影响,襄阳方不满足于“故宅、寓居地”的传统定位,开始发力与南阳争躬耕地。他们首先在地方志中修改记载,并将“隆中故宅”直接等同于“躬耕地”,修建与诸葛亮相关托名古迹,偷换概念,牵强附会臆造,打破了两地原本和谐共存的局面,开始引发争议。近代,特别是改革开放后,襄阳方为发展地方旅游经济,更使争义放大、上升到非此即彼。把野史伪据《汉晋春秋》、今本《水经注》抬高到正史《三国志》之上,彻底推翻、否定“躬耕南阳”、“寓居隆中”的传统定位,将双方争议矛盾推向了极端。甚至组织“网络水军”,双方在网络平台上天天互怼互骂,把学术之争变成了地域歧视的激烈口水战。

但“襄阳说”因为从正史《三国志》及历代各种文献史料中都找不到只字片言的“躬耕于襄阳隆中”的原文证据,只能把南宋以后有各种刻本、难辨真伪的裴《注三国志》引注的《汉晋春秋》中“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的野史孤证十伪证、和今本《水经注》中被后人羼入的伪内容当证据法宝。并先把“躬耕于南阳”增字解释为躬耕于“南阳郡”,试图把襄阳城西的隆中强塞进这个自淫的“南阳郡”,再进一步偷换概念,牵强附会,以跳跃式逻辑推导出所谓“躬耕地在襄阳隆中说”。並辅之以编造的“襄阳豪华亲友圈”和南阳宛城“曹占区”的谣言、狡辩“两郡並非严格以汉水南北分界,有犬牙交错”,隆中地理上近襄阳,行政上属南阳”的歪理邪说,以及把上世纪90年代由襄阳方主导的连续四次部分学者参与的“诸葛亮学术研讨会”结论包装成“学界共识”、“国家定论”,甚至伪造国家社科院历史所文件,妄图搅混舆论,欺骗大众视听,以达到“躬耕地在襄阳隆中”的“学术定论”目的。

真正的历史已不存在,我们今天研究论述的都是“记录的历史”和“传播的历史”,文献史料,都不免有失真。殊不知“襄阳说”赖以为据的这两条史料,都是经不起考证的野史孤证和后人羼入的伪内容。射虎先生“《汉晋春秋》什么时候后出现“襄阳城西二十里”一文提供的大量史料证据证明:宋以前的《汉晋春秋》中并无“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的文字内容,(更无躬耕地的记载),习凿齿原文中无,裴松之《三国志注》不同刻本中也未必都有(宋苏东坡就曾质疑“裴松之谓南阳之邓县者,讹”)。因此,这个“襄阳城西二十里隆中”的定位就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东西,更与躬耕地毫不相干。宋以前《水经注》中经考证也无“沔水迳隆中、亮旧宅,三顾”等内容。既然两条证据均系子虚乌有的伪内容伪证,“襄阳说”的理论体系变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彻底坍塌。还有什么理由和资格再来争躬耕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