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李剑)以往不少家庭常备的愈美片、愈美颗粒等止咳祛痰药,从9月1日起正式转为处方药,市民购买必须出示医生处方,没有处方药店将不予售卖。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公告,将愈美制剂由非处方药调整为处方药,没有设置政策缓冲期,新规落地即刻执行。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已部署各药店落实新规,把好药品销售关。
据了解,本次调整一共涉及7种常见止咳药,分别是愈美片、愈美片(Ⅱ)、愈美胶囊(Ⅰ)、愈美分散片、愈美颗粒、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糖浆、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今后,这些药品不能再像过去那样直接在药店货架上随意选购。
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下达工作提示,要求各药店第一时间梳理仓库、货架上的相关药品,修改系统后台、价签、台账里的药品类别。销售上执行“专柜、专人、专册登记”,必须凭处方才能对外售卖。不提供处方、不配合信息登记的市民,将无法买到该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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