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沂南发布
关于规范蔬菜经营行为的
提醒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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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蔬菜经营行为的提醒告知书
全县广大蔬菜经营主体: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规范蔬菜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蔬菜销售、储存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蔬菜时须向供货方索取产地证明、承诺达标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凭证,确保购进蔬菜来源可溯、质量合格。对外观、气味异常的蔬菜要开展风险排查,坚决杜绝问题蔬菜流入市场。
二、严守经营红线,严禁违法保鲜处理。严禁在蔬菜销售储存环节违规使用甲醛、吊白块、工业硫磺等禁用物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保鲜水”“防腐灵”等三无违禁产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添加剂。
三、压实主体责任,守好食品安全防线。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信守法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对蔬菜市场销售储存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对发现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保鲜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
来源:沂南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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