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永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管理,防治建筑垃圾污染环境,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填补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空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市起草了《永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
详见附件:《永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6年9月4日起至2026年10月3日止(共3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建言献策,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ycsylj580 @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邮寄信件:永城市园林环卫中心,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与演集路交叉口,邮编:476600;
联系电话:0370‑5116580。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四、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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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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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
来源:永城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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