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不少官员给黑社会当保护伞的,但公安局副局长“培养”侄儿形成黑社会老大并从中敛财的,确实是第一次见。
近日,有报道称,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建明,因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和一般包庇不同,作为黑老大的保护伞,张建明所保护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家侄儿,将侄儿一步步“培养”成为黑老大。
笔者了解到,张建明曾是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连续7年命案发一破一的“公安英雄”,他是如何违背初心一步步走向堕落的?
“公安英雄”
公开资料,张建明出生于1961年10月,安徽颍上人,是一名“老公安”,在警队工作已有37年。1981年,20岁的张建明从鹤壁市公安局鹤山区公安分局民警、科员做起,担任过派出所长、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等,2009年出任鹤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负责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禁毒、警情综合研判等方面的工作,主管犯罪侦查支队、综合研判中心。
2012年2月,人民网刊发一篇题为《“公安英雄”张建明:7年来命案发一破一》的文章提到,张建明和他所带领刑侦团队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鹤壁市公安局创全省命案侦破“七连冠”,打造出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鹤壁命案攻坚”品牌,2007—2009年鹤壁市打防刑事犯罪工作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他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06年度“增辉鹤壁”十大人物、2006年度“十大杰出中原卫士”、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
该文称,自2004年全国命案侦破攻坚战以来,鹤壁现行命案连续七年实现发一破一,成为全省唯一保持现行命案全破时间最长的省辖市。张建明带领全市刑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命案侦破机制,充分发扬“负重拼搏、克难攻坚、敢打必胜、攻坚克难”的刑侦攻坚精神,对新发命案坚持“每案必亲临现场,每案必一线指挥,每案必全力侦破,每案逃犯必倾力抓捕”的“四必”要求,先后参与指挥侦破了山城 “2007.1.6”抢劫出租车杀人抛尸案、鹤山 “2008.1.26”杀人焚尸案、浚县“2009.9.11”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淇县“2010.8.11”强奸杀害女教师案等一大批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命案,成功打掉以张建庆为首的、涉案人员最多、涉嫌罪名最多、作案数量最多、涉黑资产最多、称霸时间最长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摧毁了“2007.6.9”系列持枪抢劫案、“2009.3.15”淇县107国道系列蒙面持械抢劫案等重特大犯罪团伙,有力促进了鹤壁的社会和谐稳定。
被查前,鹤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正是由张建明通报了鹤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相关工作情况:截至8月30日,全市共打掉团伙15个,其中涉黑团伙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恶势力团伙3个,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184人。
打砸抢的侄儿
张建明有个侄儿,叫张伟。
有报道称,出生于1980年的张伟,在2003年时还只是社会边缘的一个无业游民,“如果你在那时的鹤壁街头遇到他,大概只会觉得这是个眼神凶狠、游手好闲的小混混。他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过硬的技能,唯一的资本,就是那股子敢干的狠劲和身边聚集的一帮同样无所事事的兄弟。”
文章提到,张伟等人最初以“偷、抢”为业。地下赌博,是这个黑色帝国崛起的起点。这种生意来钱快,门槛低,只要胆子大,就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原始积累。对于渴望快速摆脱底层身份的张伟来说,这无疑是最好的跳板。
积累了一定资本后,张伟不再满足于做一个小赌场的老板,而是要掌管鹤壁娱乐业的“话语权”。
公开报道称,为了除掉异己,2005年1月15日,一个寒冷的冬日,为了抢夺鹤壁矿区赌场的收益,张伟盯上了竞争对手杨某,“杨某也是混迹江湖的人,张伟没有选择谈判,而是选择了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暴力。”
张伟纠集了姜先轲等20名手下,手持砍刀,开着车,浩浩荡荡冲向杨某的游戏厅。
这场“抢夺”,被称为“屠杀”,打砸设备只是前菜,持刀砍人、驾车撞击路人,才是他们展示肌肉的主菜,混乱中,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鲜血染红了地面,也吓破了杨某的胆。”
面对这种不要命的狠角色,杨某只能选择认怂,关停游戏厅,彻底退出了当地市场。
经此一战,张伟团伙正式形成了稳定的组织架构,他们不再是散兵游勇,而是一支有着明确目标、严密分工的黑色队伍。
2008年,随着鹤壁城市重心的转移,张伟将目光投向了经济更为发达的淇滨区。
在这里,他开启了“洗白”之路。表面上,张伟开设了多家高档洗浴中心、豪华KTV。但实际上,他干的是色情服务、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见不得光的勾当。
黑社会被端
在10多年的时间里,张伟的“事业”不断越发壮大。
不过,2018年该组织终于走到了头。
这年的11月23日,新乡市公安局、鹤壁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检举揭发张伟等人涉黑恶犯罪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称,近日,在河南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新乡市、鹤壁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以张伟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并抓获包括张伟在内的30余名组织成员。
该公告提到,经查,自200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伟及其组织成员以自己开设的多处娱乐场所为依托,多次实施组织容留卖淫、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留、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当地媒体报道,2003年以来,张伟先后纠集被告人沈长坡、姜先轲、王新等人,通过盗窃、开设赌场等行为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
2005年以来,张伟组织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先后在淇滨开设了多家洗浴中心、KTV等娱乐服务场所,从事色情娱乐服务,逐渐形成了以张伟为组织领导者,姜先轲、袁四只、沈长坡等为骨干成员,江许锋、王新等为积极参加者,赵蜀邑、马朝斌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共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32次,致三人重伤,在鹤壁市娱乐服务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鹤壁市城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张伟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骗取贷款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2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人民币658万元。其余被告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有期徒刑1年不等的刑罚。
据报道,一审判决后,共有22名被告人提起上诉,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在二审审理期间,5名在一审时认罪认罚的上诉人撤回上诉,检察机关同步撤回抗诉。
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7月30日,封丘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第二批涉案的1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开庭宣判,16人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十年零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刑罚。宣判后,16名被告人均服判不上诉。
保护伞获刑
随着张伟落网,谁是那个包庇、纵容他的国家工作人员?
2018年10月26日,鹤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建明(正处级)官宣被查。
有网友在官方发布其被查的文章下面留言:他和侄子张伟是鹤壁市整个黑社会的头。
张建明的简历显示,1988.11——1998.02鹤壁市公安局鹤山区公安分局吕寨派出所、新华街派出所所长;1998.02——2004.01鹤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科级干部、副支队长(正科级);2004.01——2005.12鹤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2005.12——2009.12鹤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2009.12——2012.03鹤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12.03——2017.11鹤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侦查员;2017.11鹤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调研员。
张建明落马后再无消息。最近,有文章提到他“培养侄子形成黑恶势力,敛财被判”。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建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张建明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受贿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能够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张建明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最终,被告人张建明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扣押的犯罪所得人民币894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所退受贿赃款人民币1470907元,25000美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张建明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排除非法证据,改判对其从轻处罚。其提出,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相关事实认定错误,证据存在非法取证情形;部分受贿事实不能成立;应当认定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开庭审理。其辩护人亦持相同辩护意见,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请求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建明及辩护人在一审阶段未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二审提出的排除理由不属于一审庭审后新发现线索材料,本案证据收集合法,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不予支持;在案多份证人证言、书证结合其供述,足以证实张建明多次为其侄子涉黑案件干预办案,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事实;涉案多笔财物往来均存在权钱交易,应当计入受贿犯罪数额;在案材料不能证实其具备自首、立功法定情节;一审法院结合全案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作出量刑,刑罚在法定幅度之内,量刑并无不当。本案事实清楚,上诉人、辩护人的异议不足以影响定罪量刑,二审依法不开庭审理。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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