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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9月2日、9月3日、9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自查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告显示,公司于9月1日披露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需要澄清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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