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中医院是老百姓看病就医打交道最多的两家公立医院,但关于它们的行政级别、院长身份,很多人一直摸不太准。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两所医院的院长是什么编制、什么级别。
按照事业单位的统一划定,公立医院全部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性质为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隶属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受县卫健局的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公立医院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实行差额补助,医院可以通过医疗服务获得合法收入,同时保留公益属性,承担基本医疗、应急救治、公共卫生等公益任务。
很多人问县医院到底是正科还是副科,其实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机构规格由各地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县域人口规模、医院服务能力自行核定。
从各地公开的 “三定” 信息来看,人口多、经济体量大的县,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多核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而一般县城的两家公立医院,大多核定为副科级,院长对应副科级领导职务,副院长为正股级。
还有一点,很多人把 “二级甲等医院” 当成行政级别,其实这是医疗服务能力的评审等级,和机构规格是两码事。
二甲、三甲是卫健委按照床位、技术、设备等医疗标准评定的业务等级,和行政上的科级、股级没有对应关系。
绝大多数县医院都是二级甲等,但行政级别各地并不一样。
关于院长的身份,就更容易理解了,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全部使用事业编制,院长、副院长也不例外,属于事业单位人员,并非公务员。
当然,这并不影响院长的干部管理权限。
县级公立医院的院长,通常由县委组织部或县卫健局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免,属于县管干部。
个别地方也会出现从卫健局公务员岗位调任医院院长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人员身份会从行政编制转为事业编制,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最近几年,随着编制备案制、周转池制度的推行,公立医院的编制管理也在逐步灵活化,不再是传统的固定编制模式。
总的来说,县医院和中医院,本质上是承担公益医疗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一般是科级,院长是事业编制,不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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