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关于AI视频业务的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上交所对龙版传媒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来源|读创财经
编辑|李薇 责编|马强
9月4日,上交所官网发布对龙版传媒(605577)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此前,受公司首部AI漫剧全网播放量突破1.2亿等利好驱动,龙版传媒刚刚走出“五连板”。
决定称,经查明,龙版传媒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称,“首部AI漫剧《穿越1988》完成170集制作上线,全网播放量突破1.2亿,红果热度值超4000万”。公司股价于8月31日至9月3日收盘已连续四个涨停。公司于9月2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9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中均表述“AI视频业务未产生营业收入”。公司于9月4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中表述“AI视频业务6月产生营收约80元,7月产生营收约7.5万元,占经审计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不足0.01%”。
决定称,当前,“AI视频业务”市场关注度较高,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相关业务的表述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揭示风险。公司前期披露的半年度报告未对AI视频业务的具体营收规模、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程度等作出充分说明,信息披露未能准确反映相关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风险提示公告中关于AI视频业务的营收情况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风险揭示不充分,前后披露不一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决定指出,龙版传媒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孙福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龙版传媒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孙福军予以监管警示。
决定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龙版传媒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龙版传媒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1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龙版传媒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龙版传媒主营业务是图书、期刊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及印刷服务等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教材教辅、一般图书、期刊和电子音像产品、数字产品。
最新业绩方面,龙版传媒8月26日披露2026年半年报。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9亿元,同比上升5.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7.80万元,同比下降34.46%;扣非归母净利润6755万元,同比上升0.28%;经营现金流净额为2228万元,同比由负转正。2026年上半年,公司销售毛利率43.81%,同比下降3.43个百分点;销售净利率11.93%,同比下降7.30个百分点。
龙版传媒在半年报中称,上半年,公司出版主业成效明显,省新华书城重装营业。经营数据上,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取得了一定幅度的增长,剔除人员精算冲回影响,总体收益符合序时进度,基本达到预期。教辅新品扩充、原有品种征订数量增加,带动教辅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47%。
市场分析指出,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基本持平,说明主营业务盈利大体稳住;公司归母利润大幅下滑,主要来自非经常性损益同比有较大幅度回落,叠加管理费用上涨、营业成本涨幅高于营收涨幅等因素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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