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莨哲刚躲过翟晓川的第一肘,还没站稳,翟晓川的第二肘又抡了过来。 这不是摔跤比赛,这是2026年CBA夏季联赛北京首钢对山西男篮的赛场。 24岁的山西后卫魏莨哲,身高1米85,体重72公斤,面对2米05、110公斤的翟晓川,连续两次后撤步躲开肘击,全程没有做出任何过激回应。 如果他反应慢半秒,这一肘砸在太阳穴上,后果不堪设想。 而翟晓川,这位首钢队长、国家队老将,在肘击落空后情绪愈发急躁,动作一次比一次凶狠。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这不是北京首钢球员第一次在夏联“出手”。 就在这场比赛之前,首钢内线范子铭已经对19岁小将代彦龙做出过肘击动作。 同一支球队,两名核心球员,连续两场比赛,对着年轻球员挥肘——这已经不是“情绪上头”,而是赤裸裸的“老将欺负新人”的恶性循环。
这样的动作,CBA联盟会重罚吗?从过往的处罚案例来看,答案恐怕让人失望。 就在几天前,山西队张宁和青岛队纪卓的冲突中,张宁用膝盖顶向纪卓关键部位,纪卓直接挥拳冲向张宁——结果纪卓被当场驱逐,而张宁直到现在都没有收到任何追加处罚。 同样是在夏季联赛,翟晓川的两次肘击虽然没有打到人,但恶意性质丝毫不亚于张宁的动作。 如果联盟以“没有造成实际伤害”为由轻拿轻放,那等于在告诉所有球员:只要不把人打伤,夏联就是你们的“拳击练习场”。
CBA联赛在常规赛和季后赛中,对类似动作的处罚力度并不算轻。 2026年,上海队罗旭东因夹臂动作被停赛6场、罚款5000元;曾繁日因击打对手下体被停赛2场、罚款10万元;杜润旺在常规赛挥拳击打吴羽佳,被停赛5场、罚款10万元。 然而到了季后赛,杜润旺对迪亚洛再次挥拳,却只被罚款3万元,连停赛都没有。 常规赛重罚,季后赛轻罚,夏联直接不罚——这种“看赛事下菜碟”的处罚逻辑,让球员的规则意识越来越模糊。
翟晓川本人更是“惯犯”。 2020年7月,他在对阵广东的比赛中与万圣伟互击面部,被裁判各打五十大板,双方均被判违体犯规。 2017年1月,他在对阵广厦的比赛中肘击林志杰,被直接判罚夺权犯规、驱逐出场。 算上这次夏联的连续肘击,翟晓川的“案底”已经足够厚了。 但问题在于,这些处罚大多停留在“当场处罚”层面,赛后追加的力度明显不足。
而外援的处罚尺度更是让人看不懂。 山西外援迪亚洛本赛季多次出现危险动作:肘击广东小将陈家政、做出“数钱”侮辱性手势、冲撞胡金秋膝盖致其受伤——但他仅被罚款3万元,连停赛都没有。 反观辽宁两名小将黄秋实、张峻豪,因在U21青年联赛中参与冲突,被禁赛整整3年,这几乎是毁掉职业生涯的处罚。 同样是暴力行为,本土小将被“顶格处理”,明星外援被“轻轻放下”,老将则是“下不为例”——这种三重标准,让CBA的处罚体系彻底沦为笑话。
CBA联盟似乎更倾向于“事后灭火”,而不是“事前预防”。 2025-2026赛季,联盟共开出28张罚单,罚款总额高达145.2万元。 但罚单再多,也挡不住球员继续伤人。 核心原因在于:规则太模糊,处罚太弹性。 CBA《纪律准则》中充斥着“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等主观描述,同样的肘击动作,可能被罚停赛1场,也可能被罚停赛7场。 这种巨大的自由裁量空间,给了裁判和联盟“选择性执法”的便利。
更让人寒心的是,当裁判的判罚出现争议时,联盟往往选择“内部消化”而非公开回应。 CBA官网上最近一份可查的裁判报告,还停留在2022年4月17日,此后便再未对外公布。 而中超联赛却已经走在了前面:2026年,中国足协实施了裁判动态升降级制度,对出现重大错漏判的裁判直接“停哨”。 CBA的裁判体系,却依然停留在“兼职裁判+内部报告”的旧模式里,连基本的公信力都难以保障。
回到翟晓川的肘击事件。 魏莨哲躲开了,但下一次呢? 当年轻球员面对老将的恶意动作时,除了靠反应速度自保,还能指望什么? 如果CBA联盟继续以“没打到人”为由放过这些危险动作,那夏季联赛就真的变成了“老将发泄场”“新人避难所”。 说到底,处罚不是目的,震慑才是。 但现在的CBA,连最基本的“同案同罚”都做不到,又谈何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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