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6日,深圳一位房东在网络发帖吐槽,自己遇上一件棘手的烦心事。租客一家两个孩子,当初承诺长期租住,房东6月份签字配合,帮助老大成功使用这套房子申请公办学位,还口头许诺明年免费给老二继续使用学位,当时收取2000元学位相关费用。可老大刚入学,9月租客就通知要搬走。

房东内心十分不安:租客手里有自己6月签字的文件,明年老二还能不能拿来申请学位?自己要怎么做,阻止租客继续占用自家房屋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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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帖子一经发布,迅速引发深圳房东群体热烈讨论,评论区观点两极分化,戳中深圳租房学位的现实痛点。

  • 按照深圳学位政策,同一家庭多个子女,允许使用同一套房产地址申请学位,不受6年/3年学位锁定限制。

关键点在于,申请学位不光要有房东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还必须具备有效的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真实有效的居住登记,核查实际居住。

租客9月退租搬走,房东第一件事,必须立刻注销租客全家的网格居住登记。一旦居住登记注销,就算租客手上保留6月签字的纸质文件,没有有效的居住备案和在址居住登记,单靠旧签字材料,本身是无法完成学位申请审核的,教育局和学校会核查实际居住情况,查实没有在此居住会直接驳回申请。

但风险依旧存在:纸质知情同意书是房东亲笔签名,若租客伪造续租租赁材料,有钻空子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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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给出不同视角。一部分网友站房东这边,感慨不能赌人性。有房东分享经验,遇到要用学位的租客,不能只收少量费用,要设置高额学位押金,租赁合同写明:如果中途退租,押金不予退还,同时约定退租之后不得再使用本房屋为家中其他子女申请学位;也有人惋惜房东当初口头承诺老二免费使用学位,埋下纠纷隐患。

另一部分网友站租客视角,认为租客行为无可厚非:租约到期,租客有权搬走;房东收了2000元学位使用费,当初也口头答应老二可以用学位,租客没有违约。口头承诺这件事,恰恰是本次矛盾根源。房东只是口头许诺,没有写进合同;如今租客退租,房东反悔,双方没有白纸黑字约束,就容易各说各话。这件事也体现出,学位租赁,口头约定完全靠人品,风险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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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地相关政策,房东当下可以落实这几件实操工作:

其一,立刻注销租客一家人网格居住登记,这是最核心一步,退租当天就完成,切断学位申请必备条件。联系租客,微信文字明确留证:告知现已退租,撤销此前同意老二使用房屋学位的口头承诺,明确告知明年不允许再使用这套房产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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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保存聊天记录、租赁合同。主动致电所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说明情况,咨询本区学位知情书效力,咨询如果对方伪造材料申请,如何申诉举报。深圳入学有实际居住核查,虚假材料申请学位,查实会取消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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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看清政策:房子现在已经被老大学籍锁定(小学6年,初中3年),只要老大还在读,这套房本身就被锁定,房东自家孩子暂时也用不了学位,要等老大毕业或者转学迁出学籍之后才能解锁释放。老大不转学,锁定状态不会因为租客搬走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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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复盘后续出租:以后但凡涉及学位使用,全部写进书面租赁合同。写明学位使用期限仅限租赁存续期间;中途退租,自动丧失学位使用权;设置学位押金、违约赔偿,拒绝口头承诺。

这件事本质,是深圳稀缺公办学位衍生出来的特殊租赁矛盾。学位属于房屋附带的重要权益,价值不菲。房东把学位借给租客,赌的是租客讲信用、遵守长租约定;租客则看重入学机会。可口头约定没有强制约束力,人性不可预判。

总之,房东有房屋产权,但不能单方面随意解除已经生效的学籍锁定;租客享有租房自由,但也不应当拿着房东基于“长租”给出的授权,退租之后继续占有房屋学位权益。

这则网络热帖,也给所有深圳房东敲响警钟:学位租赁,千万不要赌人性。再好的租客,所有关于学位使用、期限、押金、退租后的权责,全部落实纸面合同,才是保护自己最好方式。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