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穿着新买的吊带睡衣,从老公面前走了三趟。他五十有四,我四十八,结婚十几年,他愣是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说出来不怕大家笑话,可这事儿搁我心里,像根刺,扎了整整一个星期。
事情其实特别简单。那晚天气闷热,我洗完澡,换上一套刚入手的纯棉睡衣。料子舒服,颜色温柔,不露不透,就是普普通通的居家款。我在镜子前照了照,头发吹得蓬松,人也收拾得干净利落。都这把年纪了,身材没走形,脸上有岁月的痕迹,可到底还是个体面的女人。
鬼使神差地,我想试试他还看不看得见我。
第一趟走过客厅,他抱着手机,手指刷得飞快,头都没动一下。我安慰自己,兴许是看新闻入了迷。第二趟,我特意放慢脚步,走到离他不到一米的地方,只要他抬头,一眼就能瞧见。结果呢?纹丝不动,眼神钉在屏幕上,跟看不见人似的。我不死心,又走了第三回,还在他跟前停了半秒。三趟下来,人家连个余光都没分给我。
那一瞬间,客厅的灯亮堂堂的,我却觉得浑身发冷。
什么叫形同陌路?这就是。两个人睡一张床,吃一桌饭,可你从他眼前走过,跟一件家具挪了个地方没啥区别。
年轻那会儿可不是这样的。当年他追我的时候,穷得响叮当,住出租屋,吃咸菜配饭,可我随口说一句想吃甜的,他大晚上跑三条街去买。我怀孕吐得死去活来,他整宿不睡守在旁边。那时候日子苦得掉渣,感情却热气腾腾。
后来呢?房子有了,车有了,孩子大了,日子顺了。他倒好,下班回家三件事:吃饭,刷手机,睡觉。我俩一天说的话,十个指头数得过来。我腰疼得直不起来,他看不见;我饭做了十几年,他吃着觉得天经地义。
有人说了,老夫老妻,左手摸右手,正常。可我想问一句:左手没感觉,你剁一下试试疼不疼?
平淡可以,冷漠不行。过日子不等于把对方当空气。
那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眼泪湿了半边枕头。委屈吗?委屈。可细想想,他没出轨,没乱花钱,没打没骂,挑不出错。他只是不看我、不理我、不在乎我了。这种冷,比吵架还磨人。吵架起码还有话,这倒好,无声无息,像钝刀子割肉。
我不会离婚。半辈子都走过来了,孩子、老人、家业,哪一样能说撂就撂?人到中年,婚姻早就不光是爱情,是搭伙,是责任,是习惯。
想通了这一点,我反倒松了口气。
他看不见我,我自己看得见自己。他不疼我,我疼我自己。睡衣照样穿,头发照样做,保养照样搞,不为取悦谁,只为舒坦自己。往后余生,钱好好挣,觉好好睡,日子好好过。指望别人给温柔,不如自己给自己撑腰。
三趟走过去,换不来一个眼神,倒是换来了一个明白:中年女人的底气,从来不在别人眼里,在自己手里。
不知屏幕前的朋友,你家那位还看得见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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