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铁局“未检票上车,即放弃相应区段座位的使用权,由承运方收回并重新分配”的结论,国铁集团企法部合规管理处处长焦德贵,用列举推演的方式给出了进一步的解释。
焦处长是这样解释的:如果支持购票人可以支配座位的观点,理论上这名旅客购买一张车票,可以享受两张车票的权利,一张是未检票上车仍可支配的空闲席位,另一张是开车后改签的车票。这也就意味着对其他正常购票旅客的不公平。
而为了防止这类一票两用的情况发生,焦处长认为只能作出内部规定,即“未检票上车,其座位使用权视同放弃并回归铁路方”。
但是,焦处长这义正言辞的指责并反对的一票两用,其反对的结果会是什么?
当旅客未检票上车,也未进行退改签环节,其席位使用权即被剥夺并回归铁路方时,就意味着该席位的使用权被售卖了两次,一次卖给了持票旅客,另一次被卖给了被外溢解释为“无固定座位”的持“无座票”的旅客。
所以,言辞灼灼以公平为名反对的旅客占了便宜的一票两用论,一经改换马甲就鱼跃龙门,摇身一变为一票两卖,为无座卖出有座价,再次提供了基石。
正所谓戏法人人会变,而焦处长确实巧妙超人,只不过此时的公平,就另当别论的不用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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