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婚内强奸案”起诉书披露:男方将女方打骨折后强行发生性关系
离婚冷静期里的骨折和强奸:丈夫怀疑妻子出轨,脚踹腰椎后强行发生关系并拍下视频
2025年3月21日,内蒙古额尔古纳市,一个普通的清晨。
8点多,王晶(化名)被叫到了对门——那是她丈夫刘建住的地方。两人在2月27日刚申请了协议离婚。按照法律规定,他们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两人分居,王晶住在她父亲家里,刘建就住在对门。
刘建播放了一段录音——他在王晶父亲家的卧室里偷偷放了录音笔。录音里,他怀疑妻子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被写进了起诉书。
刘建对王晶进行殴打,并要求她脱掉衣物。随后,他用脚踢向王晶的腰部,造成王晶腰椎骨折。再然后,他违背王晶的意愿,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了两段视频。
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晶L2至L4腰椎左侧横突骨折,评定为轻伤一级。
当天下午4点,王晶报警称被殴打。第二天晚上8点,她再次报警,这次说的是被家暴和强奸。
3月23日,刘建因涉嫌强奸罪被额尔古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侦查结束,公安局以刘建涉嫌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8月12日,该案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未宣判。
然后,就没了下文。
一直到2026年7月,距离第一次开庭已经过去将近11个月,案件仍未宣判、未二次开庭。辩护律师认为案件审理期限已严重超出法律规定。被告家属多次申请取保候审,均被检察院驳回。
2026年6月24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了一份“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通知书”。理由写得很清楚:被告人刘建具有暴力倾向、在庭审中不认罪认罚、3次体检显示病情无明显异常、涉嫌强奸罪等,有继续羁押必要,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2026年9月8日,该案将迎来一审二次开庭。
而在法庭之外,两个家庭的拉锯战从未停止。
刘建的姐姐对媒体说,弟弟“老实本分”。她说弟弟有证据证明女方出轨,全家都曾向女方求情,同事朋友也都去求过情,甚至自己的母亲都下跪了——但女方始终没有出具谅解书。
刘建的辩护律师做的是无罪辩护。理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强行发生两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值得商榷”。刘建姐姐进一步解释:事发时录音笔录下了全过程,但录音“未显示暴力胁迫或女方明确拒绝”,因此指控强奸的证据不足。她认为这是女方因出轨暴露而实施的“报复诬告”。
而王晶一方,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30多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就有30万。
至此,这起案件呈现出两个截然不同的叙事版本。
一个版本是:一个男人在离婚冷静期内,因为怀疑妻子出轨,把妻子打到腰椎骨折,然后强奸了她,还拍了视频。另一个版本是: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被出轨的妻子诬告强奸,录音里根本没有暴力的证据。
哪一个是真的?法庭还没判。但有些事实是白纸黑字写在起诉书上的——腰椎左侧横突骨折,轻伤一级。这个伤,不是“老实本分”四个字能解释的。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是因为它触及了一个中国法律中长期存在争议的灰色地带——婚内强奸。
从法律条文上看,我国《刑法》并未将丈夫明确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但在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遵循着一个不成文的“折中说”: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一般不认定为强奸罪;但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比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或处于离婚冷静期——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则可以构成强奸罪。
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参考》第51号指导案例(王卫明强奸案)中明确了这一原则。该案裁判要旨指出:“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也同时指出: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违背妻子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可以构成强奸罪。
换句话说,结婚证不是强奸的免罪金牌,但它确实是一张“部分时段”的护身符。
这起案件的“离婚冷静期”背景,恰好卡在了“正常存续”和“非正常存续”的模糊地带。
支持定罪的一方认为:两人已经申请离婚、处于分居状态,婚姻关系实际上已经破裂,丈夫没有任何理由主张“夫妻义务”。刘建的行为——窃听、殴打、骨折、强行发生关系、拍摄视频——已经完全符合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的构成要件。
支持无罪的一方则认为:两人毕竟还没有正式离婚,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依然存在。在这一前提下,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在法律界本就存在争议。更何况,录音中“未显示暴力胁迫或女方明确拒绝”。
而刘建姐姐那句“录音未显示暴力胁迫或女方明确拒绝”,暴露了一个更深层的逻辑问题——在一个人已经被打到腰椎骨折的情况下,还需要她在录音里“明确拒绝”才算拒绝吗?
一个被脚踹腰部导致三处骨折的人,她有没有“明确拒绝”的能力和机会?
如果“不拒绝”是因为被打到无法反抗,那这恰恰证明了暴力胁迫的存在,而不是证明了“自愿”。
这起案件还有一个令人不安的细节——刘建用手机拍摄了两段视频。
拍视频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记录“她是自愿的”?还是在实施犯罪的同时,留下一个可以用于未来威胁、羞辱的工具?
无论是哪一种,这个行为本身都意味着:在施暴的过程中,他不仅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甚至有余裕掏出手机,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
这本身就是一个信号。
目前,该案已从2025年8月延期至2026年9月8日二次开庭。刘建已被羁押超过15个月。检方坚持认为其有暴力倾向、不认罪、有继续羁押必要。
一个把妻子打到腰椎骨折、强行发生性关系并拍摄视频的男人,在法庭上说“我没有犯罪”。他的家人说“他是个老实本分的人”。
如果这都算“老实本分”,那“不老实本分”是什么样?
这起案件的判决,将不仅决定一个男人的命运,也将为“离婚冷静期内的婚内强奸”这一法律模糊地带,提供一个重要的司法参照。
无论结果如何,有一点是确定的:结婚证从来不是暴力的许可证,离婚冷静期更不该是犯罪的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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