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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意识 守牢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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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

厦门应急管理专题报道——

安全无小事,法治护发展。厦门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以案普法” 专栏上线!专题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通过深度拆解事故成因、精准解读法律条文、系统剖析问题根源,让法律法规具象化。望广大市民、企业以案为鉴,切实强化法治意识,共同筑牢我市安全生产防线。

案件事实

2023年1月21日16时44分,某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起火部位为该公司出租给某塑料制品经营部的2号厂房仓库区域,起火原因系该区域电线短路引燃周边可燃物。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7967平方米,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898.47万元。经调查,该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物出租,未明确共用消防设施管理职责、未开展防火巡查,且起火建筑东西两侧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与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塑料制品经营部违规用火用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另查明,上述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已经责令其改正,但未整改到位,最终引发火灾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处理情况

2023年1月28日,消防救援机构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5月21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一审、二审,2026年1月19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该塑料制品经营部经营者吴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该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邱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专家评析

消防救援机构严格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在火灾事故调查认定基础上,确认涉案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重大责任事故罪,遂将案件材料及鉴定意见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二审后,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对出租方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邱某某、承租方塑料制品经营部经营者吴某某分别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该罪需同时具备以下要件:

一是主体适格。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本案中,邱某某系出租方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厂区消防安全设施、防火间距、共用消防设施管理负有全面管理职责;吴某某系承租方塑料制品经营部实际经营者,对其租用仓库内用火用电安全负有直接责任,二者均属于“生产、作业中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具备本罪主体资格。

二是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本案中,该通用机械有限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物出租,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并落实共用消防设施管理职责,未开展防火巡查,且东西两侧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经责令改正仍未整改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本案中,该塑料制品经营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仓库区域违规用火用电,引燃可燃物导致火灾。上述行为均属“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是发生“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本案中,火灾过火面积7967平方米,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898.47万元,已达到该罪的入罪标准。

四是火灾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火灾直接原因为承租方仓库区域违规用火用电,引燃可燃物导致火灾;而出租方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未明确共用消防设施管理、未开展防火巡查,客观上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初期扑救受阻。二者违法行为与火灾发生及损失扩大之间存在刑法上的相当因果关系,均对事故后果有责任。

综上,吴某某、邱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该案警示出租者:“出租≠脱管”—出租方对厂区共用消防设施、防火间距、承租方消防安全负有法定统一管理职责,将不合格建筑出租、放任违章搭建、对消防隐患拒不整改,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而不只是行政违法。

安全随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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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