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北京,正在休养中的邓小平听到澳门问题出现新动向时,真正需要判断的,并不是葡萄牙人嘴上说了什么,而是他们准备把什么留在澳门。
这件事后来被概括成一句颇有气势的话:“葡萄牙主动归还澳门,却提出保留自治权,邓小平当即表示休想。”不过,严格说来,这并非一份可以简单照搬的历史记录。葡萄牙确实在1970年代中期多次释放归还澳门、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信号,但双方围绕“归还什么、怎样归还、何时归还”的理解,并不相同。
澳门问题的复杂,根子埋在近代中国的衰弱之中。
16世纪中叶,葡萄牙人取得在澳门停留和进行贸易的机会。明朝政府并没有把澳门正式割让给葡萄牙,但由于海禁、地方管理和官场腐败等因素,葡萄牙势力逐步坐大。此后数百年,澳门形成了特殊的管治状态,既有中国长期的主权联系,又被葡萄牙实际控制。
到了19世纪,清政府在鸦片战争后接连失利,葡萄牙趁势扩大权益。1887年签订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使葡萄牙取得了在澳门“永驻管理”的依据。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条约背景与香港被割让并不完全相同,但它同样带有明显的列强强加色彩,反映的是清政府在外交上的被动。
澳门并没有因此得到真正意义上的繁荣。葡萄牙本土远在欧洲,殖民政府投入有限,城市治理长期松散,博彩、鸦片等行业一度畸形发展。1922年澳门爆发工人冲突,殖民当局采取强硬镇压措施,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直到1946年,鸦片贸易才被正式禁绝。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收回澳门的要求曾被提出。国民政府方面认为,澳门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和殖民统治,已经成为中国的屈辱象征。然而,当时的中国仍受制于内战、国际格局以及英美关系等多重因素,收回澳门没有形成实际行动。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澳门问题进入了新的外交框架。新中国没有把所有历史遗留问题一股脑摊开处理,而是根据国家整体利益安排先后次序。澳门虽然没有立即回归,但中国政府始终没有承认葡萄牙对澳门拥有主权,这一点从未改变。
转折出现在1974年。
当年4月25日,葡萄牙爆发“康乃馨革命”,延续数十年的独裁统治迅速瓦解。新政府面对安哥拉、莫桑比克等殖民地的武装斗争和沉重财政负担,开始放弃殖民主义政策。澳门也被纳入重新处理的范围。
葡萄牙方面一度表示,愿意结束对澳门的殖民统治。但问题很快显出棱角:葡方希望在归还名义下,继续保留某种行政管理权,甚至设想让澳门成为具有特殊地位的政治实体。
这就不是简单的“归还”。
中国政府的立场十分明确。澳门是中国领土,葡萄牙只是历史形成的实际管理者。所谓“归还主权、保留治权”,本质上是把主权和管治权人为拆开,给葡萄牙继续留下影响澳门事务的制度空间。这样的安排,中国当然不会接受。
民间流传的“邓公闻讯:休想”,更像是对这一立场的形象转述。邓小平当时并未以一场公开讲话留下这句原话,但他在处理香港、澳门问题时所坚持的原则十分清楚:主权问题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能用所谓自治、托管或特殊安排,掩盖外国势力继续控制的事实。
有意思的是,葡萄牙当时也有现实难处。它刚刚摆脱独裁统治,国内政局频繁更替,经济状况并不理想,继续维持澳门既要承担责任,又舍不得放弃利益。于是,谈判时而推进,时而停滞,葡萄牙政府始终没有立刻拿出一套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中国没有被对方的急切姿态牵着走。澳门回归不仅是领土问题,还牵涉居民生活、经济制度、法律秩序以及国际观感。仓促接收,未必符合澳门社会的实际需要;接受附加条件,则可能留下新的主权隐患。把原则守住,再寻找合适时机,成为更稳妥的选择。
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葡萄牙明显感受到形势变化。英国最终接受香港回归中国,葡萄牙继续拖延澳门问题已经缺乏现实基础。此后,中葡双方重新展开正式谈判。
1987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签署,确定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葡萄牙方面不再坚持保留治权,澳门未来的政治地位也由中葡两国以正式文件固定下来。
1999年12月20日零时,澳门顺利回归。这个日期并不是葡萄牙单方面决定的,也不是某一次临时让步的结果,而是中国在主权原则、谈判节奏和历史时机之间反复权衡后形成的安排。所谓“只提出一个条件”的故事,背后真正较量的,是谁有资格决定澳门的归属与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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