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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召开专题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形成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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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与“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走进居民小区了解消防设施日常管理情况。

编者按 民生无小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生是最大的政治。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检察机关积极回应民生诉求,聚焦基层治理突出难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携手人大代表护航群众出行安全,推动地方人大出台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条例,受到人大代表肯定。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居民住宅区,尤其是高层小区、老旧小区出现消防设施老化、电梯“带病运行”等安全隐患。对此,江苏省常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消除现实隐患,更推动地方人大出台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跨越,交出了一份高质量检护民生答卷。

摸排隐患:

  从线上线索到实地调查

2025年3月,常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龚爱和在“龙城益心”公益诉讼线索研判平台上例行搜索时,发现不少居民反映住宅小区存在安全隐患——“小区消火栓里什么也没有,要是发生火灾拿什么灭火?”“邻居从楼上接了根电线给电动车充电,会不会引发电动车自燃?”“我家小区电梯老出故障,一维修就是几个星期。”

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常州市检察院迅速行动。为全面调查居民反映的住宅区安全隐患,2025年3月13日,该院向全市“益心为公”志愿者发放700多份电子调查问卷,动员志愿者拍照收集身边的安全隐患。其中,100多位“益心为公”志愿者反馈,有些居民楼疏散通道堆满杂物、部分消火栓柜门闭锁无法打开,有的居民给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随后,该院将高层建筑集中、房龄超过15年和回迁房较多的三类小区作为重点调查对象,于2025年4月至6月,对全市64个住宅小区203栋居民楼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实地走访、调查。调查过程中,检察官通过询问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居民,查阅小区电梯维护保养台账、实地查看消防器材设备等发现,部分住宅区消火栓缺失,灭火器或消防器材损坏严重,应急疏散通道被易燃、可燃物品堵塞,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屡禁不止,电梯报警装置失灵……

这些不起眼的“小毛病”,都是威胁公共安全的“大雷区”。

 靶向监督:

  以公益诉讼倒逼责任落实

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解决问题才是关键。2025年5月29日,常州市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磋商会。

磋商会上,检察官将此次实地调研排查出的4大类165个安全隐患问题以图文形式列出,向有关职能部门出示,同时指出住宅小区安全隐患重重的深层次原因——部分行政机关职能交叉,日常检查覆盖不足,多头管理、责任模糊;部分物业公司重收费、轻服务,缺乏对消防设施、器材、电梯维保的专业知识;部分维保机构的日常维护流于形式;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电梯维修成本高,公共维修基金入不敷出;部分居民安全意识薄弱,私拉电线,屡劝不改。

“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客观尖锐,分析的监管问题透彻,我们一定尽快现场核实消防和电梯安全方面的隐患,落实整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磋商会上表态。

2025年6月27日,常州市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快落实整改,同时提出“厘清行政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治理机制;压实物业主体责任,构建行业监管+信用惩戒约束机制;落实维保责任,严控维保质量;设立多元保障维修基金,强化全流程透明监管;深化安全教育”等建议。

2025年7月,一场全市范围的住宅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迅速展开。针对消火栓无水问题,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门出台《全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对54个居民住宅小区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瘫痪等问题进行维修,并推动各级政府消除住宅小区重大火灾隐患,约谈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11家,处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工单361份,还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LED大屏上滚动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2.3万条次,发放宣传单10万余张。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消防设施巡检和维护,并按照流程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小区电梯超期未检、紧急报警装置失效和无人应答等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并与住建部门将电梯全周期监管云平台和阳光物业平台数据进行共享,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可以实时了解本小区电梯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底,通过专项治理,常州市住宅区1834处消防安全隐患、65处电梯安全隐患均整改到位。

推动立法:

  将治理经验固化为法治成果

个案整改只能解一时之困,长效治理需要制度的保障。2025年9月,针对住宅小区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常州市检察机关梳理近年来办理的涉及住宅区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结合前期调研结果,撰写《关于常州市住宅小区重点安全隐患情况的调研报告》,向市人大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交。

“检察机关的调研报告很及时,为我们依法推进消防隐患治理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策法规科李向阳说,“当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已启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立法调研,我们负责法规起草工作,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正在研究规范性制度。”

随后,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先后赴湖南长沙、浙江宁波等地调研,学习其他城市居民住宅区管理的先进经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草案)》,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等7个方面48项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2025年10月,常州市检察院组织两级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召开专题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检察干警结合办理住宅区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对草案提出修改建议,供立法工作参考。

2025年12月,草案经常州市司法局审查、常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今年4月23日,《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下称《条例》)经常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5月27日,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并创设了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制度,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进行了细化规定,强化了村民(居民)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协同共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科副科长袁君贤介绍,立法过程中,常州市检察院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参与调研论证等工作,结合检察公益诉讼实践,提出的“明确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推进业主自治、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管、鼓励公共收益用于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等多条建议被吸纳进《条例》。“《条例》第34条规定,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推进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业主自治,强化业主自律意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治理。这条规定就是吸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推进业主自治建议。”袁君贤举例说。

一直关注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得知《条例》审议通过,倍感兴奋。她说,检察机关在履职中精准把脉民生痛点,锁定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疏散通道堵塞、消火栓无水、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失灵等一系列“老大难”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专项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不止于此,检察机关还积极融入国家治理体系,聚焦实践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实现了从“治标”到“治本”的跨越。

李承霞期待检察机关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更精准的监督、更务实的举措,为筑牢城市安全防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智慧与力量。

从排查隐患,到督促整改,再到推动立法,常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随着《条例》的出台,常州市居民住宅区的消防管理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居民“安居”更“安心”。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