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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7日,财政部发布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拟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税两费"合并为地方附加税,税率拟定11%—13%。此次立法源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研究合并任务,指向健全地方税体系的目标。
《征求意见稿》明确,地方附加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不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无需缴纳。
税率决定机制方面,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份提出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省级人大由此获得法定幅度内的税率决定权,地方税权相应扩大。
起草思路方面,此次立法遵循税费制度基本平移、税负水平总体稳定的思路。
合并前,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地区不同,税率为7%、5%和1%;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为2%,"一税两费"综合税费率在6%至12%之间,合并后拟定税率区间为11%至13%。
收入规模方面,以财政部2025年数据为参考,以增值税收入68947亿元、消费税收入16857亿元为计税依据,若税率是11%,地方附加税收入约为9400亿元;若税率是13%,约为1.1万亿元。
现行"一税两费"方面,2025年全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5170亿元,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共约4290亿元,三项收入约9460亿元,与上述测算规模相当。目前测算的2025年"一税两费"平均税(费)率约为11.6%,落在11%至13%的拟定区间内。
目前,地方附加税法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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