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子琪

近日,福建南平一小区发布“禁止新能源汽车驶入地下车库”的通知,引发广泛关注。业主张先生称,自己花钱购买了小区车位用于停放新能源汽车,但小区却发布通知,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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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车位却不能停车,这项通知给张先生的生活造成了不便。张先生表示,当初购买车位时签订的使用协议中,并没有禁止车位停放新能源汽车的约定。而且周边几个小区也都没有类似情况,为何偏偏自己的小区有这样的要求?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小区属于老小区,许多消防设施不达标准,但将车库消防升级至符合新能源汽车停放标准又需要资金,目前资金问题无法解决。这份通知是执行业委会通过的相关决定发布的,业委会要求小区内禁止新能源车进入车库,并上门让业主签字。物业并没有权限制定或更改规则,只能按业委会的决定执行。

该工作人员表示,当地住建部门也向物业了解过相关情况,但在处置意见下来前,小区依然会维持不让新能源汽车进入车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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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也向12345热线进行了反映,12345于9月4日通过短信答复称:经核实,新城一期业委会于2024年12月29日召开季度委员会,经参会委员表决形成决议:为防范消防安全风险,禁止电动汽车进入地下车库停放,该会议纪要已在小区公共收益公告栏对外张贴公示。决议出台后,2026年7月业委会已向全体业主开展意见征询,现已取得小区超过三分之二业主的支持意见。社区已督促业委会整理会议纪要、公示材料、业主意见征询汇总台账,可供诉求人查阅。如诉求人对业委会该项管理规定仍存有异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处理。

经过业委会通过的“禁止新能源汽车驶入地下车库”相关决议是否有法律效力?物业及业委会是否有权限制业主新能源车辆出入?业主如何维权?针对网络上争议较大的问题,9月7日,大象新闻记者采访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贞。

陈贞表示,业委会和物业无权单方面限制新能源车辆进入。市场上流通的新能源汽车是经国家工信部检验合格的合法机动车,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新能源车进入地下车库的规定。物业的职责是提供安全管理服务,无权单方面剥夺业主对自有或租赁车位的使用权。仅凭主观的“消防安全隐患”直接禁止车辆入库,属于越权管理,涉嫌侵犯业主物权。

关于业委会相关决定是否有法律效力,陈贞称,限制新能源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属于限制业主权利的重大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若消防部门出具证明认定该小区车库安全不达标,不适合停放新能源车,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该协议可以当做小区业主自治的依据。若符合相关安全条件,却限制新能源车业主的权利,属于违法决定。

陈贞建议,受侵害的业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向属地住建部门、街道办或消防救援大队反映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排除妨害、恢复业主合法停车的权利,并可主张赔偿因无法停车造成的损失。

编辑:朱永冲

责编:关新耀

监制:余超

(来源: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