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扬帆季,学子启航时。
以法为纲,护航青春,
助力同学们在新的征程上
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
开学季,法治课堂如约而至!
在宝鸡的各所校园里,有这样一群特殊的老师 —— 来自宝鸡法院系统的法治副校长。他们化身普法讲师,以案释法、以案明理,为同学们送上专属 “法治开学礼”。
接下来,我们将推出系列短视频,跟随镜头走进一堂堂 “开学法治第一课”,看法官如何为青少年划清行为红线、传授自我保护技巧,共同感受法治力量守护青春成长。
知法・拒暴 —— 远离校园欺凌,筑牢成长防线?
点击下方视频观看
法律为青春筑起坚实的防护屏障,认清校园欺凌、拒绝施暴与旁观,是守护自身与他人的重要一课。
主讲人:孙杰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任宝鸡市高新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
校园本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然而随着河北邯郸3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的恶性事件发生以来,关于校园欺凌的话题再一次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校园欺凌不一定非要发生在校园内,上下学途中也可以发生校园欺凌。
表现形式有三类:一是身体欺凌,比如推搡、绊倒、殴打等;二是言语欺凌,主要表现有侮辱谩骂、起绰号、造谣诽谤等;还有第三种新型的网络欺凌,网络欺凌给被欺凌者造成的伤害不亚于线下欺凌。
欺凌者的行为产生的后果往往会触及行政拘留、民事赔偿乃至刑事犯罪等,在平日的教学管理中,学校应正确引导学生首先不要做“施暴者”,要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其次,在面对校园欺凌时,要尽可能地保持冷静,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者身边的路人求救,另外,如果一旦受到了欺凌,学校及家长要及时配合,组织开展心理安抚,司法协助等,尽量地将欺凌产生的身心危害降至最低。
同时,作为学生,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无形中的“帮凶”;2、拒绝当旁观者,适当地要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预防和抵制校园欺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司法等多领域多部门的联合出击,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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