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香港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通报撤销违规导游及旅行代理商牌照,严厉打击威迫购物行为。

香港旅监局表示根据《旅游业条例》(第634章),就两宗涉及两个持牌旅行代理商及一名持牌导游的违规个案,公布对持牌人采取纪律制裁的决定,并撤销以下旅行代理商及导游牌照:

旅行代理商 帼名旅游有限公司
牌照号码 353515
牌照被撤销日期 2026年9月7日

旅行代理商 伯爵旅行社有限公司
牌照号码 353949
牌照被撤销日期 2026年9月7日

导游 孙观英
牌照号码 TG00009951
牌照被撤销日期 2026年9月7日

香港旅监局深入调查两宗涉及内地入境旅行团个案后发现,涉事持牌旅行代理商分别于2026年2月及4月接待内地入境旅行团旅客期间,未有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团友不受威迫购物;涉事导游更对有关团友作出威胁言论,威迫其购物。

这次行动是香港旅监局继今年4月及6月撤销一间旅行社和两名导游的牌照,并在8月暂停一间注册商店注册30日后,再次就威迫购物采取的执法行动。

根据《旅游业条例》,所有持牌导游、领队及旅行社,以及于“入境旅行团注册商店行政计划”下的注册商店,均须恪守牌照条件和服务承诺。持牌人有责任确保旅行团参与者不会因骚扰、威迫或不当影响而被迫进入或留在任何商店,亦不得在购物行程中或其他情况下被威迫购物。如发现有关情况,持牌人有责任尽力制止。

香港旅监局重申,违反牌照条件为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旅行代理商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导游或领队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1年。作为监管机构,旅监局对威迫购物及损害香港旅游业声誉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严厉打击此类不良行为。

香港旅监局表示,国庆黄金周假期将至,旅监局会联同其他执法部门加紧巡查,严格执行《旅游业条例》的规定,全力保障访港旅客权益,维护香港旅游业的声誉。

香港旅监局再次提醒旅客,如遇不公平对待,包括威迫购物行为,可即时联系旅监局 (电话:3698 5900),或直接寻求警方协助。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