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
接到网民反映
在浐灞国际港漕渠路
有人驾驶车辆漂移、扰民
接线索后
交管浐灞大队高度重视
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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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9月6日,民警将涉案人员张**雨、朱*梵、高*迪先后查获,经现场询问,朱*梵、高*迪对9月4日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黑色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进行漂移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遂即对二人进行呼气测试,二人检测结果为0mg/100ml,随后民警将查获的涉案人员传唤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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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6年9月4日21时30分许,朱*梵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黑色小型轿车,搭载多名未成年人,且后续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的未成年人驾驶。21时30分至22时许,张**雨无证驾驶上述无牌轿车。23时许,高*迪饮酒后无证驾驶该无牌轿车,搭载多名人员,在漕渠路与和祥路丁字路口实施道路漂移、烧胎行为,且将车辆违规停放于斑马线。随后,朱*梵接手驾驶该无牌轿车,在同一路口继续实施道路漂移、烧胎的危险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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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西安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本案的朱*梵、张**雨、高*迪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拘留及罚款处罚。其他相关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无证驾驶不是“耍酷”
“飙车炸街”更不是“拉风”
未成年人安全意识薄弱
应急处置能力有限
一旦发生意外
付出的可能是生命的代价
别让一时纵容酿成终身悔恨
西安公安交管提醒广大驾驶人
遵规守法、文明驾驶
共同守护平安道路
编辑 | 王乐乐 责编 | 相里珑南 核发 | 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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