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三十六岁的女人,丈夫没了一个月,心里头一直过不去那道坎,于是就喊上好闺蜜,带着孩子跑去四川散心。白天几个人玩得还挺开心,看着跟没事儿人一样,哪想到到了晚上,两人喝了点酒,这女人的情绪一下子就失控了。她突然站起来往河边走,闺蜜一看情况不对劲,赶紧跑过去拼命拽住她,旁边孩子吓得哇哇大哭,哭声特别大,可这女人根本停不进去,一心只想往水里钻,最后硬是挣脱了闺蜜的手,直接跳进了河里。
当时水流急,也就四十多秒,人就不见了踪影。后来救援队赶过来找了好久,也没把人找着,现在人基本上是找不回来了,估计是没救了。
那孩子当时就在旁边看着,被吓得够呛,闺蜜因为这事儿心里特别难受,又是自责又是内疚,现在孩子暂时没人带,闺蜜只能先帮忙照看着,正等着跟女方家里人商量这孩子以后归谁养。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女方的娘家人居然跑出来闹,非说闺蜜得担责任,要赔钱。他们觉得,如果闺蜜不跟她喝酒,人也不会想不开去跳河,觉得闺蜜明知道对方心里难受,还不看着点,非要带人家喝酒,所以这事儿闺蜜得负责,还得赔上一笔钱当补偿金。
说实话,这事儿听着就让人心里堵得慌,闺蜜好心带她出来旅游散心,谁能想到会出这种意外,闺蜜在那一瞬间肯定是尽力去拉了,在那之后还得帮忙照顾孩子,心理压力本来就大,现在还要被家属追着要赔偿。要是按这么算,以后谁还敢在朋友伤心的时候陪着身边,更不敢陪着喝上一口酒了。
明明是自己心里那关没过去,做出了极端的事情,结果到头来却要怪罪到旁边一直试图帮忙的人身上,这逻辑确实让人觉得挺不讲理的。出了这种事儿,女方家人心里肯定也是乱的,但把火撒在闺蜜身上,实在不是个解决问题的法子。要是当时闺蜜没拦着,那才是真的没尽到情分,可现在人都拼了命去拉了,甚至还要帮忙养孩子,该做的都已经做到了。
这种事情谁都不想发生,如果因为带朋友出来玩反而要赔得倾家荡产,那以后大家伙儿谁还敢跟朋友交心,谁还敢在朋友困难的时候拉一把。事情发生到大家都觉得闺蜜其实也是受害者,毕竟目睹了全过程,这阴影得跟着她很久。女方家里人现在光想着拿钱,却没想过闺蜜当时拉人时心里的恐惧,还有现在承担的这些烂摊子。
法律和道理总归是讲究因果的,不能说是因为在一起喝酒就得对当事人的行为负全责,毕竟人的思想行为是自己控制的,要是把责任全甩给旁人,以后谁还敢在这个社会上跟人正常往来。希望这事儿最后能有个公道的处理,别让好心人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毕竟人心换人心,谁也不容易,出了这种惨剧,大家心情都不好,但还是得冷静下来处理后续的琐事,特别是那个没妈的孩子,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把精力花在怎么安置孩子上,远比盯着闺蜜要那笔赔偿金要实际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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