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冬,云南文山县一个村庄里,黄文顺的儿子抱着一块木板,找到村干部,想给父亲申请一块墓碑。老人长期生活在中国,去世时却没有能够证明身份的户籍材料。村干部没有同意将他安葬在公墓,只允许家属把木牌立在自家地边。
这不是一个孤立的家庭难题,而是中越关系恶化和边境战争留下的一道长期伤口。许多越南难民在中国生活了几十年,说着当地语言,娶妻生子,种田做工,邻里也早已把他们当成自己人,可在法律身份上,他们仍然处在尴尬位置。
“29万难民”这个数字,主要指1978年至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的越南难民及归侨、华侨等群体。需要说明的是,他们并非全部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无国籍人”,其中不少人原本具有越南国籍,只是因战争、驱逐、户籍中断等原因,长期无法办理有效身份手续。
这场人口迁徙,早在1978年便开始显现。中越关系恶化后,越南国内对华侨和华人采取限制、清查、驱逐等措施,大量华侨被迫离开居住多年的家园。有人从海路前往香港和东南亚,也有人沿陆路进入中国广西、云南。
1979年2月,中越边境战争爆发。广西、云南一线受到战事影响,越南北部不少村寨的生活秩序被打乱。房屋受损,粮食短缺,交通中断,边民不得不携带老人和孩子向北逃离。战争结束后,边境局势并未立即恢复平静,零星冲突和军事对峙仍持续多年,难民流动也没有马上停止。
有意思的是,进入中国的人并不全是华侨。部分越南北部少数民族和边境居民,同样因为战乱、政治清洗和生计困难越境求生。他们与中国边民有相近的语言、风俗和亲属关系,很多人甚至原本就与中国一侧的村寨往来密切。
刚到中国时,他们没有稳定住所,也没有完整证件。地方政府只能先把人安置下来,再逐步核查身份。村民腾出房屋,分出粮食,帮助搭建草棚;政府则安排生产、治病和子女入学。那时边境地区本身并不富裕,接纳几十万人,压力可想而知,但把逃难者拒之门外同样不现实。
困难很快从吃饭住宿,转到了户籍和国籍。没有身份证明,孩子入学需要额外开具证明,参加招工、办理婚姻登记、购买房产,都要经过层层核实。有些人长期没有固定身份,甚至连看病、领取救济和办理死亡手续都比普通居民麻烦。
1980年代中后期,国家和地方开始对这批人员进行分类登记、安置和管理。能够确认原国籍的,按照相关政策处理;愿意长期留在中国、又符合条件的人员,则逐步通过婚姻、收养、归侨安置或其他渠道解决身份问题。但政策执行需要调查原籍、核对亲属关系,还要确认是否存在重复登记,过程往往相当漫长。
婚姻因此成了不少人融入当地生活的重要途径。广西、云南边境,确实有越南女性与中国男子结婚的情况。可结婚并不等于立即取得中国国籍,夫妻关系也不能自动替代户籍审查。有人结婚多年,孩子已经长大,母亲的身份手续仍未办妥。
1993年,广西靖西一带就发生过类似事情。一名越南籍女子准备结婚,村里人都认识她,也知道她会干农活、说壮话,可登记簿里找不到她的名字。村民说:“人就在这里,怎么会没有身份?”工作人员回答:“熟悉她,不等于能证明她的国籍。”
这句话听起来生硬,却道出了问题的核心。乡土社会看重的是共同生活,国家制度确认的却是出生、国籍、户籍和合法证件。对于长期生活在边境村寨的人来说,前一种关系已经建立,后一种关系却可能始终缺口难补。
不少难民没有返回越南。有人认为自己已经被原来的国家抛弃,也有人在中国有了土地、家庭和谋生手段。相较于战争年代的颠沛流离,中国边境的生活虽然清苦,却让他们能够重新种地、做工、养活孩子。木匠、裁缝、修理工和小商贩,逐渐成为这些家庭新的谋生身份。
遗憾的是,身份问题并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自动消失。部分老人终身没有拿到正式证件,晚年依靠子女照料;有的人去世后,家属办理安葬、立碑等手续也遇到障碍。对他们而言,真正缺少的并不只是一本证件,而是能够把一生经历完整记录下来的合法档案。
黄文顺的木牌没有写出生地,也没有写原籍,只留下“卒于中国”五个字。那块简陋木板,既没有改变他的法律身份,也没有替他补齐缺失的档案,却记录了一个越南难民在中国度过的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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