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金陵薛家暂居荣国府,夏金桂嫁入薛家不久,便把一桌家宴吃出了火药味。丫鬟们端来鸡鸭,她只吩咐把肉分给下人,骨头留下,炸得焦脆,再配酒慢慢啃。
这不是普通的口味偏好。
《红楼梦》第八十回写得很直白:“生平最喜啃骨头,每日务要杀鸡鸭,将肉赏人吃,只单以油炸焦骨头下酒。”曹雪芹没有专门解释她为何如此进食,却把这个细节放在夏金桂的日常生活里,显然不只是为了写她“会吃”。
在薛家这种富贵人家,肉并不稀罕,稀罕的是怎么吃。贾府里一道茄鲞,要用多只鸡肉取其精华;柳叶渚边的饮食,也讲究时令、清淡和精细。主子们吃的是排场,更是规矩。
夏金桂偏偏反过来。好肉不要,专挑啃起来费劲、入口粗硬的焦骨头。她要的不是滋味,而是那种咬碎硬物、把骨头嚼出声响的满足。这样的吃法,与她在薛家处处争强、动辄辱骂的性情,形成了奇怪而又准确的呼应。
有意思的是,夏金桂并非贫寒出身。她家也是皇商,靠经营桂花、花木一类生意积累财富。只是富有不等于拥有真正的贵族教养,商业家庭的富足,和贾、史、王、薛几家长期形成的礼法秩序,并不是一回事。
她的父亲早亡,家中由寡母操持。书中没有交代她幼年究竟怎样生活,但可以推知,夏家不像贾府那样有森严的内宅规范,也未必有人时时教她如何做一个大家闺秀。她有钱、有见识,却没有被驯化成贵族秩序所需要的样子。
所以,她嫁入薛家后,最先展现的不是贤惠,而是夺权。
夏金桂很快摸清了薛蟠的脾气。薛蟠本就是仗着家势横行惯了的人,遇事少有主见,妻子稍加挑拨,他便顺势发作。夏金桂借薛蟠之手折磨香菱,逼得这个原本温顺的妾室伤痕累累,连居处都被迫改变。
香菱不敢顶嘴,宝蟾却不是省油的灯。这个陪嫁丫鬟同样骄横,主仆之间互相防备,薛家内宅很快变成了争吵场。薛蟠被搅得不胜其烦,甚至不愿回家。夏金桂却不肯收手,转头又把矛头对准薛姨妈和薛宝钗。
薛姨妈在贾府哭诉,并不是因为儿媳只会吵闹,而是因为这个儿媳已经破坏了薛家的内外秩序。她不服婆婆,不敬小姑,不顾妾室,也不愿承担主妇应有的责任,却把掌控别人当成了自己的本事。
“我为什么不能乐?”这是她发怒时说出的话。听起来像是在争取自由,实际上却暴露了她的生活方式:只要自己痛快,别人是否难堪,根本不在考虑之内。
这样看,油炸焦骨头便有了第二层意味。她把肉赏给人,自己留下骨头,表面上像是豪爽,实则带着一种刻意的粗暴。她不需要精致,也不屑于讲究;她喜欢把富贵生活拆开,变成酒、骰子、纸牌和一块块焦黑的骨头。
更值得注意的是,“骨头”在小说中还带着冷硬的象征色彩。夏金桂对待香菱、宝蟾,乃至薛姨妈,几乎从不留情。她把人当成可以驱使、压制的对象,自己却在争斗中越陷越深。所谓“吃骨头”,在她身上很容易让读者联想到一种不肯松口的狠劲。
但把她简单说成“天生恶毒”,也未免太省事。她的性格里既有家庭教养的缺失,也有暴发式富贵带来的自负,还有薛蟠软弱无能所提供的纵容。一个没有边界的妻子,遇上一个没有担当的丈夫,薛家内宅自然难有安宁。
夏金桂最终的结局,需分清曹雪芹原著与后世续书。现存前八十回并未写到她死亡,后来通行本续写她意图毒害香菱,却因误用毒药而自食其果。这个结局符合人物逻辑,却不能当作曹雪芹原文已经明确写出的情节。
至于那盘焦骨头,书中没有说它藏着什么秘方,也没有交代夏家另有恐怖食俗。真正令人不适的,是她把这种古怪饮食当成日常,把啃骨头的姿态与争斗、辱骂、取乐连在一起。饭桌上的一个癖好,因而成了夏金桂性情最醒目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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