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红网百姓呼声曝出一桩发生在湖南的荒唐事:有男女深夜在民宅里闹出的动静太大,吵得楼下住户根本没法安睡,气不过的住户直接打了举报电话。这一举报直接撞破了藏在民居深处的违法窝点——接到线索后,执法人员连夜紧急出动、精准上门,直接把屋里涉事的男女堵了个正着。
大家一开始可能以为只是普通住户扰民,没想到这处私房里竟藏着有组织的涉黄勾当:有专门的组织者租下这片住宅,就是为了聚拢人员集中开展涉黄违法交易。
其实平时在街巷路口,偶尔就能碰到几个化着浓妆的女子在路边徘徊,常接触这类场所的男客碰见了,瞬间就能懂对方的意思——提供有偿约会服务,上前搭话谈拢价格,就跟着对方往住处走;要是碰到没接触过这类事的单身男子路过,女子也会主动上前搭话、稍作暗示,对方多半也能立刻领会。
这次被端掉的窝点,就在湖南津市的一片成片民宅区。这片区域住了不少老人,很多老人平时还要帮忙带孙辈,日常送孩子上学路过小巷,撞见那些穿着暴露的女子,实在是有碍观瞻;要是好奇的孩子开口问这些人在做什么,家长往往憋红了脸,都不知道怎么跟孩子解释。
事发当天,正好有个男子路过这片区域,被一名女子上前搭话,两人聊了几句就达成合意,男子跟着女子七拐八绕钻进了出租屋,进房后两人没多寒暄,就急着开始了不法交易。
这个窝点扰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有时候大中午就传出不小的动静,有时候到了深夜甚至凌晨,屋里的声响还能飘到外面,周边住的大多是老人和孩子,长期被噪音扰得苦不堪言。这次实在被吵得没法休息,有居民直接打了投诉电话,执法人员接到线索后立刻部署行动,决意要把这个窝点端掉、抓个现行。
果然,在这片民宅最深处的涉事房屋里,执法人员发现这里分了好几个房间,根本就是个集中涉黄窝点,当场控制了正在进行不法交易的男女,还顺藤摸瓜抓获了负责组织管理的张某。
据调查,正是张某租下这套房子作为涉黄窝点,他手里管控着多名失足女子参与交易,不仅负责抽成分赃,平时还承担望风、盯梢的工作,他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容留卖淫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参与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也均被处以行政拘留,案件后续的侦办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
说起来这类事实在是让人难堪,周边住的不是老人就是孩童,都属于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群体,总不能因为大家对这类事多有避讳、不愿多事,就任由这类违法窝点藏在居民区里。这类交易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有碍观瞻,还把辖区的“环境”搞得乌烟瘴气,很容易引发低俗不当的联想。要是大家碰到这类涉黄线索,主动站出来积极举报,其实就是在维护咱们自己干净文明的居住环境。再者说,做人洁身自好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胆敢做违法乱纪的事、挑战法律权威,迟早都要付出被法律严惩的代价。
咱们也可以从法律层面拆解下这起案件里相关人员的罪责:
第一、刑事犯罪层面。
《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卖淫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第359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为,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另外依据两高涉黄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均对组织容留卖淫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这类涉刑行为均要被严厉惩处。
只要行为人为涉黄人员提供场所、对涉黄活动进行实际管理,控制的涉黄违法人员达到3人以上,这类行为就已经触犯刑法,起刑点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还要被依法处以罚金。
第二、治安违法层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实施违法行为的要面临治安处罚,一般处以10-15日行政拘留,并且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触犯治安法规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涉事人员均要面临行政处罚,并且留下治安违法记录。虽然这不属于刑事案底,但是相关记录也会留存于治安档案中。
要知道,哪怕是租来的私房、民宅,也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明知自己的行为触碰法律底线还执意妄为,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信源:红网百姓呼声
9月6日红网百姓呼声曝出湖南荒唐事,有男女深夜动静太大吵得楼下住户没法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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