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市广水市公安局依据随州市消防救援局移交的线索,依法对因过失引发火灾的熊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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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近日,随州市广水应山街道办事处一小区地下车库发生火灾。接到群众报警后,随州市消防救援局迅速调派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成功将明火扑灭,本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现场勘查、调取相关证据,随州市消防救援局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熊某不慎引燃厢内后排堆放的瓦楞纸包装材料等可燃物。该起事故共造成四辆汽车一辆摩托车不同程度损毁,地下车库墙面熏黑、墙体表皮脱落,车库内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等设备受损,过火面积约38平方米

经广水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此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高达352755.4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广水市公安局依法决定给予熊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来源:随州消防

审核: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