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三级高级检察官王爱军、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吕立军、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杨凯歌一行莅临金台区院,列席检委会会议,现场指导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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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组织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质效标准(试行)》。并对标新标准,结合办案实际,展开交流讨论。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校准办案尺度,纠正惯性办案偏差,树牢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并重、依法履职与能动治理并重的办案理念,持续提升审查逮捕案件办理质效。

会议对两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审议。承办检察官全面汇报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审查经过、争议焦点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参会检委会委员立足客观公正、依法审慎原则,紧扣争议焦点、证据标准、量刑情节、司法政策适用、社会效果等关键要素进行讨论评议,逐项发表明确意见并阐明法律适用依据。会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检委会集体研判、审慎把关职能,经集体讨论、民主表决形成审议决定,确保不起诉案件程序合法、实体有据、稳妥审慎。

省市院领导对区院本次检委会会议给予肯定,认为会议组织周密严谨、议事程序规范、案件讨论论证充分,能够严格落实检委会各项制度,委员提问、发表意见展现了较高的法律素养。同时围绕检委会常态化、规范化建设,提出四条指导意见。一是严守程序准则,规范议事运行。严格落实检委会全流程工作规范,严把议题报审、会前研判、会上审议、会后督办各环节,杜绝程序瑕疵。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委员独立履职、充分发表专业意见,筑牢集体决策把关防线。三是以派驻纪检组常态化列席督导为契机,持续抓实检委会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以规范议事流程促办案公正、以精准集体决策提办案质效,切实守住案件质量底线、司法公正底线。四是强化数字赋能,夯实办案根基。扎实推进检委会信息化建设,以数字化规范议事流程、提升决策效能,实现履职全程留痕、闭环管控,持续夯实高质效办案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