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中朱女士哭着发视频说:我输了、我错了,我以为能告赢重婚罪,让他们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只被拘留了五天。在目前的法律之下,原配的利益没有得到任何保障……”

视频中,朱女士的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怎么也停不下来。

她哭得全身都在发抖,声音沙哑得让人揪心。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这场婚姻中她是唯一一个受到伤害的人,但是最后却不能对背叛者进行任何惩罚。

朱女士原本是年薪几十万的券商中层,前程似锦。但是为了丈夫的工作,为了女儿年幼,她甘愿退居幕后,做起了全职家庭主妇,整整21年。

她认为只要自己把大后方守住,夫妻二人就可以共渡难关了。

但是命运却给了她一个很残酷的玩笑。2019年朱女士被诊断出患有肺癌,在切除恶性组织之后就一直居家休养。当她在病痛中挣扎求生的时候,她的丈夫又在干什么呢?

人家不但在婚姻期间就出轨了,而且还大胆地伪造了一份结婚证,和第三者一起到三甲医院去偷偷地培养、冷冻了试管婴儿胚胎!

当朱女士偶然发现了真相的时候,那种绝望几乎可以把人逼疯。她拿着自己的合法真实结婚证去到医院要求把那个非法的婚外胚胎给毁掉。但是医院却很冷漠地说:我们只做形式上的审核,并不能判断证件真假,胚胎是特殊的伦理物品,处理权在供体手中,你不能私自销毁。

朱女士悲愤交加之下选择了报警。那么结果怎么样呢?丈夫与第三者一起伪造了国家机关证件,只受到了五天的行政拘留。五天!一次周密策划的背叛,毁掉了原配的一生,但是付出的代价却只有五天。

朱女士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她提交了刑事自诉材料,要求用“重婚罪”来追责自己的丈夫。她认为,在外面和别人搞出胚胎、伪造结婚证,不也属于重婚吗?

但是现实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法院驳回了她的请求,原因是重婚罪的认定标准很高,需要证明双方“长期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丈夫只是一次性地伪造了证件去做试管婴儿,并没有长期公开共同生活的行为,不能达到定罪的标准。

朱女士完全崩溃了。她哭泣着质疑,在目前的法律之下,原配的利益是否就没有任何保障了呢?

说实话,看了朱女士的经历之后,很多网友和我一样,心里憋着一股子气。

这是普通的家庭矛盾吗?这就是把人情冷淡、法律空缺这两者一起撕开给人看。

朱女士的委屈,并不是她一个人的委屈,而是一群人在婚姻中默默奉献、一旦被背叛之后就无法反击的人们的缩影。

朱女士很不容易,在自己生病的时候,丈夫又把她赶出去之后,她并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一直坚持着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她不是为了自己维权,也是在促使制度的改进。

正因为有了她的这种坚持不懈的当事人,才使整个社会看到了辅助生殖审核中的漏洞、假证违法成本过低的荒唐以及全职主妇们深深的忧虑。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一旦技术突破了伦理的界限,伪造证件的成本已经很低了,原来的配偶的权利在“特殊的伦理物品”面前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的时候,这就不只是家庭内部的事情了,而成了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一种严重的挑战。

不要让老实人流血又流泪,也不要让背叛者钻了空子还沾沾自喜。朱女士的眼泪应当成为促进法制进步的动力。

只有使过错一方承担起应有的后果,保证原配的权利得到真正的保护之后,这个世界上才会有人敢于把婚姻交到别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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