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女子小熊爆料,8月26日,她在长沙一家餐厅被一名4岁男孩摸到屁股,还遭到男孩父母辱骂。男孩父母称,孩子只是跑动时无意碰到,并非故意。小熊提出要求对方书面道歉,并承诺管教好孩子。男孩父母则要求小熊,为孩子身上的损伤道歉。事发后,相关部门先后三次介入调解,双方始终没能达成和解。如今,小熊准备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身体边界不容侵犯,不能拿“孩子还小”来掩盖家长监护的缺位;但有不少网友调侃:4岁孩子并无恶意,成年人反应太大,属于小题大做。
从肢体触碰走到起诉,这件事超出了日常生活经验。而真正值得琢磨的,是“维权应该如何掌握分寸”。
从情理层面看,双方各有委屈。小熊遭遇陌生肢体接触,感到不适,选择维权是普通人正常的自我保护。4岁孩子心智尚未成熟,跑动中发生意外触碰,也符合孩童的行为特点。而站在男孩父母的角度,孩子脖颈留下伤痕,作为家长看到孩子受伤,心疼孩子、想要讨一个说法,属于人之常情。但监护责任同样无法回避,公共场所里,活泼好动的低龄儿童,本就需要家长看管好,约束孩子的肢体行为,避免触碰、冲撞陌生人,这是父母应尽的义务。
不可否认,小熊产生被冒犯的不适感,真实存在。但事件里有一处关键细节:男孩脖子被勒出痕迹。这道伤痕,成为整件事的转折点。女孩在遭受冒犯后本能地反手制止,如果力度没控制好导致孩子受伤,在法律上就要考虑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是否刻意报复?而后续女子将事件发上网,引发热议,又准备提起诉讼,这一系列行为,也成为判断是否构成过度、过激维权的关键。
维权切忌越界。成年人具备完整认知和情绪管控能力。如果在冲突中,对幼童做出过激举动,就不再属于正当维权,反而,落入“过激维权”的灰色地带。而“过激维权”的危害远不止一场纠纷本身。首先,它消解了维权本身的正当性,原本清晰的诉求会被质疑稀释;其二,透支社会信任与公共成本,三次调解、诉讼程序、全网热议,耗费的是本就紧张的司法与舆论资源;其三,助长“谁更激烈谁占理”的恶劣示范,让网络曝光成为施压工具,挤压理性协商的空间。
眼下证据尚未公开,观众不宜急着贴标签,也不要当法官判案。三次调解不成,恰恰说明分歧已超出调解的范围,完整监控是什么样、伤痕因何而起、是否存在刻意升级矛盾?这些疑问,法律会给出明明白白的说法。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灵灵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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