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环法规〔2025〕6 号)和《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宁环规发〔2025〕7号),推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的制度衔接与实践落地,持续提升宁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队伍专业能力,近日,宁夏生态环境厅举办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采取“线下+线上”的形式举办,共计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厅局处室负责人,各地级市生态环境局及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宁夏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地级市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分会场视频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师资阵容权威专业,特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等单位资深专家授课。培训期间,先后解读了《生态环境法典》《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场实操演示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E评估”系统操作方法,交流了重庆等先进省份的工作经验,并组织各市和宁东的具体办案人员结合工作实践,开展典型案例办案经验交流。
此次培训课程内容系统全面、指导性强,帮助参训人员构建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完整实用的办案知识体系,进一步夯实了全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法治基础、技术支撑和人才队伍基础,有效统一了办案标准、健全了协同机制、提升了队伍专业能力。下一步,宁夏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此次集中培训为契机,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切实把培训成果转化为治理实效,持续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全力护航宁夏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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