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儋州市科技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航运枢纽、石化新材料、新能源、健康食品、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持续优化创新生态,为儋州洋浦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科技动能。该措施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该措施予以奖励。
据了解,该措施从高端科研平台、创新创业载体、科创服务平台三个维度精准发力,全方位提升全市科技创新平台承载能力。在高端人才与科研平台建设方面,我市对院士工作站按省级实际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150万元;对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科研机构,按省级实际奖励金额的50%给予科研经费支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年度运行情况,对市级及以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给予奖励,最高60万元,企业孵化器最高给予60万元运营奖励,依据企业培育成效发放绩效奖励,单家年度最高100万元。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支持专业服务平台软硬件设施设备建设,按省级实际奖励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150万元。对专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事业单位(与其无投资关系)年度提供服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按省级实际奖励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150万元。
此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超额研发部分按15%予以奖励,最高100万元;种子、瞪羚、领军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研发奖励,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条款奖励。大力支持企业承接各级科技项目,对获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的单位最高配套200万元,对省级“揭榜挂帅”、市县联合专项及各类省级科创项目,按比例分级配套扶持,精准助力技术攻关。积极推行“科技副总”引才模式,支持科研人员入驻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对其牵头获批的省级产业科创项目,单个项目最高配套20万元,助力企业引智创新。鼓励校地共建市级以上科技小院,根据年度绩效最高给予5万元运营奖励,夯实基层科创转化阵地。对各类科技型企业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按年度贷款日均余额的1%予以贴息,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0万元,年度拟贴息资金总额上限1000万元,超出额度将按比例折算拨付,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该措施由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政策实施期间将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实行“市内政策就高不重复,与国家、省市政策可叠加享受”原则,全力以精准科创扶持政策,助推全市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何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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