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正逐步加深,据测算,我省有重度失能人员近14万人,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问题逐步凸显。如何解决失能人员,尤其是重度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9月8日上午,江西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吹风会在南昌举行,介绍《江西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能享受哪些待遇和服务?如何成为长期照护师?一起来看!

长期护理保险是什么?

长期护理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通常称为“第六险”,通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为因年老、疾病、意外等原因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对所发生的护理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购买专业的护理服务,可以大幅度提升失能人员的生存质量。对家庭来讲,可以减轻经济和照护事务上的双重负担,极大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家庭困境。

哪些人能够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实施方案》坚持“覆盖全民”原则,包括退休职工在内的所有职工和居民均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明确,按照“先职工,后居民”原则,2026年底前,全省11个统筹区启动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7年起,逐步将未就业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范围;2028年底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全省。国家试点城市上饶市在2028年底前完成政策过渡。

现阶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正常享受待遇并按时足额缴纳长期护理保险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参保缴费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长期护理保险从设区的市级统筹起步,基金统一建账,参保人无论是城乡居民还是职工,都从同一个基金池里报销费用、享受待遇。

具体缴费标准为:单位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缴费费率为0.3%,单位和个人各分担0.15%。退休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人基本养老金,费率为0.15%。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为0.3%,政府和个人各分担0.15%,缴费基数为统筹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就业人员或未就业城乡居民标准参保。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缴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享受分类资助。

享受的待遇标准如何?

按照《实施方案》,不同的统筹区间,长期护理保险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一致。现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只保障经过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的人员,以后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具体由各统筹区确定。(例如:南昌市的全年支付限额平均约为18000元)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没有起付线,按照服务项目目录,支持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三种服务方式,根据重度失能1、2、3级和服务提供方式等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同时,鼓励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服务,并在支付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具体服务包括:饮食照护、排泄照护、清洁照护、穿脱衣物、功能维护、对症护理、生命体征监测、安全护理8个类别20项生活照料类,以及一般检查护理、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4个类别16项‌医疗护理类。

谁来照护需要长期护理的参保人员?

为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长期照护师”这个新的职业工种“应运而生”。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长期照护师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三个等级。

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且具备长期照护职业能力条件,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工考试;申报中级工的,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5年工作经验、持初级证+3年经验、相关专业毕业(含应届)。

2025年,我省成为全国第一批9个联考省份之一,目前共有两家考试机构。截至今年8月底,我省共有3272人通过初级工考试、703人通过中级工考试,成为可持证上岗的长期照护师。

来源:江西晨报

记者: 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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