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发布通报,一名曾在境外社交平台发表严重不当言论的学生,被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这个学生就是季子越。与网络文章中“回国后被判刑”的说法不同,公开资料能够确认的,是他的言论、学校处分以及后续舆论风波,至于“被判刑”一事,并没有可靠的公开司法文书予以证明。

事情的起点,不在法庭,而在一个境外社交账号。

季子越曾是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学习成绩较为突出。进入高校后,他长期接触日本动漫、网络亚文化等内容,并以特定网络身份在境外平台活动。兴趣本身并不构成问题,真正引发争议的,是他把个人表达变成了对国家、民族以及历史受害者的侮辱。

据当时媒体报道,他在推特等平台使用带有日语色彩的网名,发表过侮辱中国、贬低中国人的言论,还使用了与侵华日军相关的美化性表述。南京大屠杀等历史惨案,是有大量档案、证言和国际调查资料相互印证的事实,不是可以拿来猎奇、取乐,更不能被包装成所谓“文化立场”。

有意思的是,他并非在国内公开发表这些言论,而是以为境外账号能够遮蔽真实身份。网络的匿名性,往往只是一层薄薄的遮挡。经过网友转发、比对和整理后,相关账号与现实身份逐渐被联系起来,舆论迅速扩大。

2020年7月19日,中国科学院大学通过官方渠道公布处理结果。通报称,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对季子越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学校同时表示,相关言论严重伤害民族感情,造成恶劣影响。对于一所承担科研和人才培养任务的高校而言,这并不是普通的言论争执,而是学生行为已经触及校纪校规底线。

需要分清的是,学校处分与法院判决属于两套不同程序。开除学籍,是教育管理层面的处理;是否构成犯罪,则要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网络文章把“开除学籍”“被调查”“回国”等情节串在一起,进一步写成“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甚至杜撰出“诋毁国家罪”“歪曲历史罪”“辱骂抗日英雄罪”等罪名,这些表述并不符合我国现行刑法的规范名称。

公开报道中,也没有权威材料证明季子越因这些言论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更没有证据表明,国科大曾组织所谓“听证会”后将其移交审判。把未经证实的情节写得有鼻子有眼,容易让读者误以为已经存在确定判决,这恰恰是历史和新闻写作最应避免的地方。

原材料还夹杂了不少难以核实的细节,例如家庭破产、靠“辱华”领取报酬、雇佣黑客骚扰他人,以及被普林斯顿大学开除等。这些内容在网络传播中反复出现,却缺少稳定、明确的权威出处。可以批评季子越的言论,但不能为了增强故事冲突,就把传闻当成事实。

从已公开的材料看,这起事件真正清楚的脉络并不复杂:个人在境外平台发表极端和侮辱性内容;相关言论被曝光;中国科学院大学展开核查;学校于2020年7月作出开除学籍决定。事件的核心,是高校对严重失范行为的教育管理责任,也是网络表达必须承担现实后果的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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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部分文章为了迎合情绪,把“被开除”继续加工成“锒铛入狱”,又添上并不存在的法律罪名。这样的写法看似痛快,实际上损害了事实本身。对侵华战争和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记忆,当然应当严肃对待;对恶意侮辱民族与历史的行为,也可以依法依规处理。但越是容易激起愤怒的事件,越需要把证据、程序和结论分开讲清楚。

季子越最终被公开确认的处分,是开除学籍,而不是已有公开依据的刑事判决。“外网辱骂祖国、洗白侵华日军”可以作为事件背景,“回国后被判刑”则不能在缺乏司法材料的情况下继续当作事实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