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7月刚刚宣布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水海纳)近日再度披露“易主”计划,受让方从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茂名发展集团”)变为塔城西域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塔城矿业”)。
一、从茂名国资到塔城地区国资,深水海纳两度“易主”
根据公告,9月7日,深水海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转让方”)已经与塔城矿业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合作包括该合作协议生效日起50个工作日内,塔城矿业需实施增资并向转让方提供增资文件,在塔城矿业向转让方提供增资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塔城矿业与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深水海纳20,070,090股股份,转让股份合计占其总股本的11.3211%。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深水海纳向塔城矿业定向发行股票,后者认购其向其发行的全部股份。
据披露,塔城矿业成立于2025年11月,由塔城高质量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0%、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实际控制人为塔城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作框架协议约定,提名的董事当选为深水海纳董事之日起,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李海波变更为塔城矿业,实际控制人将由李海波变更为塔城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当然,本次签署的仅为框架性协议,交易双方尚未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最终能否达成仍存在不确定性。
这并不是深水海纳首次筹划“易主”。2024年,其披露了转让方与茂名发展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如果这笔交易按计划实施,深水海纳控股股东将由李海波变更为茂名市发展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李海波变更为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过,就在今年7月,深水海纳正式宣布与茂名市发展集团签署《终止协议》,各方就终止股权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希望新控股股东带动资产整合,推动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上一次,深水海纳希望通过引入茂名市发展集团,进一步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市场拓展与业务升级,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本引领民营资本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从而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等的利益。
此次“易主”塔城矿业,深水海纳仍认为,新控股股东的引入将为公司带来更加多元化的资源整合空间,有利于公司在主营业务发展领域拓宽市场。同时,本次股权结构的调整,有望在区域市场开拓、产业资源对接及运营管理效能提升等方面发挥积极协同作用,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深水海纳成立于2001年,为中国生态环境智慧治理综合服务商,战略聚焦工业污水处理、优质供水和新能源领域,整合智能装备、新材料、水处理药剂等产业链业务,搭建智慧水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集“研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系统化解决方案。
近年来,深水海纳经营业绩持续亏损。据《上海证券报》,2023年至2025年,其营业收入分别约为4.72亿元、3.72亿元和3.74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3492.61万元、2.47亿元和1.78亿元。截至7月3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2.22元/股,总市值约21.66亿元。
对此本次合作,深水海纳表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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