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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刘凯 北京报道

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涉及账期起算时间、验收时限、支付方式、议价期间货款安排以及中小企业账款保障等内容。过去一年,重点车企的平均账期确有缩短,现汇使用比例有所提升,但部分供应商的实际回款体验并未同步改善。表面数据与真实资金到账之间仍存在落差,新规的着力点正落在这一段落差上。

账期承诺落地一年问题仍存

事实上,这已是监管部门与行业针对同一问题的第二次出手。2025年6月,17家重点车企公开承诺将供应商账期上限设为60天,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同步发布倡议推进落实。一年过后,重点车企的平均账期数字确实在缩短,现汇比例也在提高。但这些宏观指标的改善传导至供应商账面时,效果打了折扣。

折扣从何而来?首先就出在计算口径上。车企宣称账期60天,供应商实际收到货款的时间可能已超过90天。交付之后等待验收,验收之后等待对账,对账之后等待发票入账,发票入账后还有所谓内部审批流程。每个环节都能找到合理依据延后数日,累计起来便形成时间差。起算时间的标准不统一,成为账期承诺中最隐蔽的注水口。有的企业从发票收讫起算,有的从装车验证起算,有的则从集中对账结束后才开始计时,承诺的60天在实操中被前置流程悄然消解。

针对这一乱象,《通知》进一步规范支付期限要求,明确要求在合同中约定账款支付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应超出公开承诺的期限。超出约定支付期限的,要求依法支付利息。支付时间一般以现汇时间为准,统一对“支付”的认定。 这意味着,过去一些车企在合同中不写具体期限、或写一个模糊表述留出操作余地的做法,将不再行得通。合同约定与公开承诺被绑定,逾期付息成为刚性约束,支付时点的判定标准也得以统一,堵住了“票据签发算支付、实际到账另说”的口子。

此外,账期的第二处注水口在验收。合同通常约定“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但合理期限缺乏统一标准。一批零部件送达车企仓库,搁置十天半月再安排检验,并不构成违约,供应商只能等待。装车验证更为复杂,新零件需等待整车下线检验通过方能确认合格,这一过程的时间弹性更大。对于现金流本已紧张的中小零部件企业而言,几笔大额货款被占用,经营压力随之上升。

前两处注水,本质是让账期“拖得更长”,议价期间的货款安排,则是让结算“直接暂停”。汽车行业年度降价是惯例,每年价格谈判若未能及时达成一致,合同往往暂时搁置。供应商仍需继续供货,货款却暂缓结算,待价格谈妥后再行处理。这一议价过程短则一两个月,长则半年以上。供应商既要保证供货,又要承受资金占用,议价能力也被大幅削弱。《通知》要求议价期间先行支付部分货款,连续性合作不低于最近一次合同价的90%,非连续性合作不低于行业平均价或开发定点单价的70%。这一比例设置既为供应商提供了基本现金流保障,也为后续价格调整留出了空间。

汽车行业分析师王坤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账期问题的根源不在某一家企业的道德水准,而在于行业权力结构的不对等。整车厂在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零部件供应商尤其是中小企业几乎没有议价筹码。2025年的公开承诺之所以能在短期内拉低平均账期数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重点车企在舆论压力下调整了对一级供应商的结算节奏,但一级供应商再向上游传导时,动力明显不足。整个供应链的资金周转效率并未真正改善,压力被转移到了更小的企业身上。

监管机制加码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未停留在倡导层面,明确提出“企业自查报告+第三方机构调研评估公示+政府督导核查”的组合机制。车企须每半年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账款支付情况,第三方机构每年开展一次评估并公开结果。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开设“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线上问题反映窗口”,供应商可直接提交账期落实中的问题与建议。对于应付账款规模大、故意拉长账期或投诉较多的企业,将联合相关部门约谈并督促整改。

这套机制的意图明确,将账期治理从一次性的行业表态转化为常态化的外部监督。一年前17家车企的承诺依靠自觉,新规增加了报送、评估、公示与约谈环节,约束力显著增强。中小供应商在公开场合往往不愿抱怨车企账期问题,担心影响后续合作。线上问题反映窗口的设立,为供应商提供了相对安全的发声渠道。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公开,也能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与市场竞争压力,账期数据一旦公开,企业难以回避。

更直接的还是对中小企业的倾斜,这也是新规中含金量较高的部分。《通知》鼓励车企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中小企业货款支付,最长不超过60天,并鼓励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对于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应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替代。这一“默认现金”安排弥补了实际操作中的一项制度空白。此前部分车企在合同中模糊支付方式,实际操作中大量使用承兑汇票,供应商收到的票据需数月后才能兑现,贴息成本还需自行承担。票据在财务报表中显示为已支付,但供应商并未真正收到现金。

账期治理牵一发而动全身,关乎汽车全产业链的运转。汽车行业价格竞争已持续两年有余,整车企业利润空间收窄,向上游传导成本压力的倾向始终存在。压低采购价格是一方面,拉长账期是另一方面,两者时常并行。《通知》明确要求车企不得以缩短账期为由压低供货价格,防止出现另一种形式的变相侵占。账期缩短但单价下调,供应商的实际处境未必改善。健康的整零关系需要车企在成本控制与供应链稳定之间找到平衡,而非简单地将压力向上游转移。

在王坤看来,从公开承诺到制度规范,汽车供应链账款治理正在经历由行业自觉向监管约束的转变。不过,这一转变不会一蹴而就。账期数据的改善相对容易实现,供应商资金体感的优化则需要更长时间。《通知》提供了清晰的规则与可操作的执行标准,但能否真正落地,取决于后续评估、公示与督导的实际力度。

责任编辑:李延安 主编: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