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网

9月7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股份”)发布公告称,中色股份控股子公司中色印尼达瑞矿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4日收到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雅加达行政法院电子法庭系统送达的诉讼案件通知,达瑞矿业成为案件第二介入被告。

公告显示,该案案号为271/G/LH/2026/PTUN.JKT,原告为RAINIM PURBA等11人,被告为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环境部部长/环境控制署署长,达瑞矿业作为第二介入被告参与诉讼。诉讼标的为印尼环境部部长/环境控制署署长签批的2026年第1437号决定书,即《关于达瑞矿业在北苏门答腊省达瑞县Silima Pungga-Pungga乡开展铅锌矿采矿活动的环境可行性决定(SKKL)》。

原告诉讼请求包括四项:一是要求被告暂缓执行2026年第1437号环境可行性决定批复;二是要求裁定环境可行性决定批复无效或不产生法律效力;三是要求被告撤销环境可行性决定批复;四是要求被告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中色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截至目前,达瑞铅锌矿项目环境可行性决定批复合法有效,该事项未对中色股份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诉讼最终结果和对中色股份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中色股份认为,达瑞铅锌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论证并经专家评审通过,达瑞矿业将配合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环境部积极应诉,坚决维护中色股份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