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9月7日,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发布《龙岗园山荷坳社区桂坪路40号“4·27”一般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2026年4月27日10时38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桂坪路40号(龙岗园山金昇厂城市更新单元)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重伤。

经调查认定,龙岗园山荷坳社区桂坪路40号“4·27”一般高处坠落重伤事故1是一起因深圳市卓然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杨某荣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冒险高处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发经过 工人高空作业坠落,致特重型颅脑损伤

据调查报告披露,深圳市华城联合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卓然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签订《荷坳旧村树木服务意向书》,委托后者完成荷坳旧村涉及大运枢纽融资地块腾挪用地(即事发地)范围内的树木迁移工程。因自身无施工队伍,卓然园林绿化公司将该项目劳务施工分包给长期合作的深圳市创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双方未签订正式分包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本次施工作业已取得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

本次施工主要作业流程包含树木枝干修剪、树木挖掘、吊车吊运装车、固定运输四大环节。2026年4月27日,创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员工杨某荣负责现场施工组织,带领多名工作人员开展10株树木迁移作业,具体统筹树木修剪、吊装等全流程工作。当日7时许,作业人员抵达现场开展前期修剪、挖掘及吊装作业。

上午10时左右,随车起重运输车抵达现场并完成支腿固定,工作人员开始吊运树木装车。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树木枝干过长,受道路狭窄条件限制无法正常通行,杨某荣遂决定将树木吊运上车后,再切割修剪超长枝干。

10时30分许,5株树木全部吊装上车,司机收回吊臂并开始捆绑固定树木,此时车厢内树木尚未完全固定。杨某荣则站在车厢过长树木的尾部操作油锯对过长的树木树干进行切割作业,随后杨某荣先锯断了第5棵树过长的部分树干。10时38分左右,在杨某荣锯断第4棵树的过长树干瞬间,树木因重心失衡导致树干尾部弹起,站在树木尾部的杨某荣失稳跌落至地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伤者杨某荣切割树干作业面距离地面高度2.86米。

经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诊断,55岁的伤者杨某荣为闭合性颅脑损伤特重型、创伤性休克、呼吸心跳骤停。依据国家相关事故判定标准,本次事故造成伤者损失工作日超105天,属于一般重伤事故。

调查情况 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空,相关人员被追责

经事故调查组核查,本次高处坠落重伤事故系责任事故,由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涉事企业安全管理缺失等多重因素共同导致,调查组明确划分了事故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并提出相应追责处理建议。

事故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安全操作不规范。伤者杨某荣安全意识淡薄,高处作业未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车厢上装载的树木未有效固定的情况下,违规站在树干上对长度过长的树干进行切割作业,在树干锯断瞬间,树木重心失衡导致尾部突然弹起,造成杨某荣从树木上跌落至地面,引发本次事故。

事故间接原因集中为,深圳市卓然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未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不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杨某荣不规范作业行为;未监督、教育杨某荣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和安全带。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出建议。针对涉事企业深圳市卓然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其多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其立案调查处理。

在人员追责方面,伤者杨某荣违规作业是事故直接原因,但鉴于其在事故中遭受重伤,调查组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深圳市卓然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彭某丽,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常态化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