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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消息,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府原省长金湘军受贿一案,金湘军被判死缓。
经审理查明:2004年上半年至2025年4月,被告人金湘军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金湘军,1964年7月生,湖南江华人,曾任广西玉林市市长、市委书记,防城港市委书记,天津市副市长,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天津市委副书记等职。
2022年12月,金湘军任山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23年1月任山西省省长,2025年4月官宣被查,同年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指其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应付;无偿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保姆式”服务;搞权色、钱色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原标题:《受贿1.48亿余元,金湘军被判死缓!曾任山西省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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