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灌南发布)
导语:近年来,金融“黑灰产”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表现出产业化、智能化、团伙化等多重特征,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司法机关开展联合治理、部署集中打击,形成有效震慑。本期专刊集中刊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联合通报的第二批次金融黑灰产典型违法犯罪案例,全面揭露各类新型金融黑灰产的作案模式、操作套路。同时,灌南金融监管支局提醒您,远离金融领域“黑灰产”陷阱,依法理性维权,共同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案例一
某投资公司、黄某某等人以“代购买房”为名实施非法放贷型非法经营案
2019年至2023年,某投资公司及主要成员黄某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以推广“代购买房”(又称“垫资买房”)等服务的名义出借款项。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垫付部分购房款帮助购房人全款买房,再要求购房人以其全款购买的房产为抵押,协助购房人伪造申贷材料套取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性贷款,并通过相关公司接收和控制银行发放的经营贷资金以完成垫资款回收,同时帮助购房人将本应承担的房贷置换为利率较低的经营贷。在此过程中,该公司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垫资息费、律师见证费、助贷服务费、三方公司使用费等费用获取收益。2022年至2023年间,黄某某等人通过“代购买房”等业务向14人以超36%的实际年利率出借款项共计5639万元。
案例二
缪某虚构经营材料实施贷款诈骗案
2018年至2023年,缪某指使他人通过注册、收购、代为管理等方式取得S公司等数十家公司经营控制权。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缪某明知无还款能力,仍以开展转手贸易为名,指使郑某等人(另案处理),通过制作贸易合同、对应资金走账交易记录、开具发票、支付服务费等方式,制造上述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存在大量商品贸易的假象,虚构上述公司经营能力,并以上述虚假经营材料骗得6家金融机构无抵押经营性贷款共计1.02亿余元,后用于偿还债务、个人消费及公司经营开支等。截至立案时,已到期贷款本金共计5700余万元,未归还贷款本金共计5000余万元。
案例三
宫某林等人招募“白户”实施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案
2023年7月至9月,被告人宫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他人招募没有真实购车能力和意愿、没有还款能力的“白户”(即未办理过信用卡和贷款的人)冒充购车客户,由被告人朱某、宋某某联系车源以及银行给“白户”申请办理无抵押汽车消费贷款;由被告人张某提供资金,为部分“白户”垫付购车首付款、税费、保险等费用;宫某林给“白户”编造虚假工作证明、住址,并对“白户”进行话术培训和包装后,安排被告人宫某雷、李某某等人陪同“白户”到银行办理贷款,待贷款发放后随即提车、上牌并将车辆转售变现,套取银行贷款。宫某林通过上述手段,先后以被告人何某某等38名“白户”(另案处理)从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的名义,办理银行无抵押汽车消费贷款共计734.4万元,经银行多次催收后未归还或者仅归还部分本息,至案发时造成银行损失676.5万元。案发后,银行收回部分贷款。
案例四
宋某等人以“短期退保”名义实施合同诈骗案
2020年7月起,宋某经营某保险经纪公司分公司,代理销售某保险公司年金险、重疾险等保险产品并收取相应佣金。2020年10月至2022年5月,宋某以承诺返佣、保本付息为诱饵,直接发展或招募仇某、季某等人,由其发展18名投保人,在投保人无真实意愿且无长期续保能力的情况下,由投保人自筹资金、或由仇某、季某等人推荐融资垫付首期保费的方式,安排18名投保人先后投保20份10年期年金险、8份20年期重疾险,并于投保后一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时间内退保。经司法审计,28份保单投保金额共计1763万余元,退保金额和保单佣金共计2348万余元,造成某保险公司实际损失共计584万余元。
案例五
王某等人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代理退保”案
2024年1月,王某与马某、纪某某(马某、纪某某另案处理)入股成立某法律信息咨询公司,并于2024年3月开始从事保险退保业务。此后,王某与纪某某出资,由马某非法购买大量保险公司投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保险种类、保险状态等)共计67207条,并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前述法律信息咨询公司业务员用于保险退保,王某非法获利68749元。
金融消费者可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
(一)选择正规金融服务渠道
消费者在办理金融业务时,应警惕“零首付”“无条件放款”“全额退保”“债务优化”“高额返利”等诱导性宣传话术,勿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避免被卷入伪造证据材料、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建议通过金融监管部门网站查询金融机构许可证信息,选择金融机构公布的官方渠道办理业务,可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热线核实产品真伪。
(二)理性选择适当金融产品
根据2026年2月1日起实施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消费者在购买投资型产品时,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应当在了解产品、听取金融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审慎决策,并承担风险。对承诺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收益的金融产品,需保持审慎态度,谨防陷入非法集资或金融诈骗陷阱。
消费者可以登录金融产品查询平台网站,或通过微信小程序以及手机App搜索“金融产品查询平台”进行金融产品信息查询,有效识别非法金融产品。
(三)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广大消费者应提高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金融账户等,不随意向身份不明人员泄露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不轻易委托他人操作手机银行或代办相关业务手续,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财产损失,甚至被转卖给“黑灰产”组织开展非法活动。
(四)依法合规维护合法权益
当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产生消费纠纷时,建议通过以下渠道寻求帮助:先与金融机构客服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可向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依法提起诉讼。如发现或不慎涉及金融领域“黑灰产”活动,应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反映。
来源丨灌南金融监管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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