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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高铁弥勒站

站前广场外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提升我市全域旅游服务品质,规范高铁弥勒站站前及周边交通秩序,整治非法营运、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乱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我市将对高铁站站前广场及周边区域开展常态化秩序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车辆通行停放管理

高铁弥勒站站前区域划为交通严管区。公交、巡游出租、网约出租、班线客车、旅游包车等营运车辆,一律进入弥勒市全域旅游服务中心停车场有序上下客、停车候客;非营运车辆统一驶入高铁站西侧停车场停放。严禁各类车辆在站前道路、普龙村入口、人行道违停滞留、上下客、揽客,保障道路有序畅通。

二、严打非法营运及违规揽客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及无资质车辆在高铁站周边从事非法营运,严厉查处“黑车”无证载客、超范围营运、宰客甩客等违法行为。严禁人员在站前区域尾随纠缠、拦堵喊话、招手揽客,违规招揽旅客乘车、就餐、游玩,杜绝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合规营运车辆须规范诚信经营,严禁拒载、漫天要价、强行拼客、违规揽客,服从现场管理,有序停靠、文明服务。

三、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管控区内违法停车、非法营运、违规揽客、占道经营、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各职能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拒不配合、屡查屡犯的从严处罚;对阻碍执法、寻衅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遵守秩序协同共治

各营运从业人员、市民及旅客须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维护站前公共秩序,积极配合管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行业规范经营、文明服务。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治理,共同打造安全畅通、规范文明的高铁站城市窗口,助力我市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弥勒市东风街道

2026年9月8日

总编/刘勇

责编/张云龙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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