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不判死刑”的草案刚摆上桌,11张死刑判决书就落了下来!8月20日越南政府向国会提交刑法修订草案,准备取消非法贩卖毒品等6项罪名的死刑。
仅隔两周,9月3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便对轰动全国的“VN10”毒品案宣判:227名被告中,11人被判死刑,19人被判无期徒刑。
西方舆论还在讨论越南是不是要走向“废死”,越南法院已经用一场重判给出了另一种答案。
这场震动越南司法系统的大案,要把镜头拉回2023年3月16日。
4名越南航空空乘人员从法国巴黎飞抵胡志明市新山一国际机场,海关人员检查行李时,在大量牙膏管中发现毒品。
查获物包括摇头丸、可卡因和氯胺酮,合计超过11公斤。
4名空乘人员解释,她们受人委托从法国携带牙膏等物品回国,每人可获得一笔报酬,并不知道包装内藏有毒品。
越南检方经过调查,认定没有足够依据证明4人主观上明知运送的是毒品,她们没有成为这场大型审判中的被告。
可这几箱牙膏已经撕开了一张覆盖越南多地、连接欧洲的贩毒网络。
胡志明市警方沿着寄件人、收件人、资金往来和毒品销售渠道一路追查,将零散线索拼成了一条庞大的犯罪链。
案件调查范围不断扩大,累计牵出477起相关案件、2700多名涉案人员,毒品交易金额折合接近11亿美元。
2026年8月,227名被告被集中送上法庭。案件卷宗数量惊人,涉及非法贩卖毒品、运输毒品、持有毒品、组织他人吸毒等多项指控。
9月3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公布判决结果:11人被判死刑,19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余被告分别获判有期徒刑或其他刑罚。
公众人物也没能躲过司法追责。越南歌手阮忠孝,也就是艺名Chi Dan的流行歌手,因组织他人非法使用毒品获刑7年;
拥有大量粉丝的慈善网红阮杜竹芳因同类罪名获刑6年;
在越南发展的西班牙籍模特安德烈娅·艾巴尔·卡莫纳,因组织他人吸毒和非法持有毒品合并获刑8年。
这几个人并不是11名死刑犯,法院也没有因为他们的名气改变定罪标准。
被判处死刑的,是在毒品交易链条中承担组织、运输、分销等关键角色,并涉及特别巨大毒品数量的核心成员。
部分主犯仍在逃,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判,照样作出严厉判决。
这也解释了一个容易被标题遮住的关键点:越南政府提出的是修法草案,不是立即生效的法律,更不是向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毒贩作出“免死承诺”。
2026年9月3日法院宣判时,非法贩卖毒品在越南现行刑法中依旧可以适用死刑,法官重判并不存在程序上的冲突。
真正让人感到反差强烈的是时间靠得太近。
8月20日,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还在国会特别会议上介绍缩减死刑范围的方案;
14天后,胡志明市法院便一次判处11人死刑。
一个释放制度改革信号,一个维持高压司法震慑,看起来方向相反,实际上是越南精心安排的两套动作。
越南不是突然想起修改死刑制度。1985年刑法规定的死刑罪名一度达到44项,此后经过多轮修法不断压缩。
2015年刑法体系中仍有18项罪名可以判处死刑;2025年6月越南国会通过修正案,取消贪污、受贿、间谍活动、非法运输毒品等8项罪名的死刑,自当年7月1日起生效,保留死刑的罪名减少到10项。
2026年摆上国会议程的新草案,又准备从这10项中删掉6项,包括暴乱罪、强奸未满16岁人员罪、非法贩卖毒品罪、反人民政权恐怖活动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
草案若在10月获得通过并按计划于2027年生效,越南刑法中的死刑罪名将压缩为4项:叛国罪、故意杀人罪、恐怖主义罪和非法生产毒品罪。
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越南准备取消“贩卖毒品罪”的死刑,却保留“生产毒品罪”的死刑。
换句话说,毒品犯罪并没有被整体移出极刑范围,立法者只是重新划分打击层级,把刑罚矛头集中指向毒品源头、恐怖活动和严重暴力犯罪。
越南政府给出的理由也很直接:缩小死刑适用范围,既符合其司法改革方向,也有助于开展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和跨国追赃。
很多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在引渡嫌疑人时会要求接收国保证不判死刑。如果越南坚持对大量经济犯罪和非暴力犯罪保留极刑,一些逃到欧洲的嫌疑人便可能借此阻挠引渡。
因此,越南这轮修法不只是给西方舆论看,也带着很现实的利益计算。
把部分罪名从死刑改为终身监禁,不代表放弃追责,反而可能降低跨国引渡的法律障碍,让藏在海外的人、钱和证据更容易回到越南司法机关手中。
地产大亨张美兰案就是一个典型信号。
她曾因侵吞巨额资产被判死刑,越南2025年刑法修正案取消贪污罪死刑后,尚未执行的相关死刑判决可以依法改为无期徒刑。
对越南政府而言,留下罪犯的命,并不等于放过罪犯;判处终身监禁、追缴资产、迫使其赔偿损失,同样能够产生惩罚效果。
可“VN10”案件涉及的是贩毒。
毒品在越南社会具有极强的敏感性,牵动治安、家庭和跨国犯罪网络。若在修法讨论刚启动时突然对大型贩毒集团大面积减刑,社会很容易把“缩减死刑”理解成“向毒枭低头”。
一场涉及227名被告、2700多名涉案人员和近11亿美元交易的案件,更不可能轻轻放下。
越南法院在旧法仍然有效时判处11人死刑,既是在适用现行法律,也是在向国内释放明确信号:法律未来可能调整,眼前的毒品高压不会松。
制度可以逐步转弯,社会震慑不能突然断档。这才是两场动作紧挨着出现的真实逻辑。
把这场司法风波放到越南近来的外交动作中看,脉络就清楚了。
8月下旬,越南外交部门又在南海问题上制造声势,宣称对中国西沙群岛拥有所谓“主权”,还对中国在鸭公岛、羚羊礁开展建设提出无理指责。
中方的立场没有任何模糊空间:西沙群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在自己领土上开展建设,完全属于主权范围内的事务,越方无权干涉。
无论越南怎样包装说法,也改变不了历史经纬、法理事实和中国对西沙群岛实施管辖的现实。
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明确规定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指出相关规定适用于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中国领土。
几十年后,越南拿所谓“未经越方许可”来干涉中国在西沙的正常建设,既站不住历史依据,也无法撼动现实。
中方在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问题上保持坚定、清醒和有底气,不会因为越方几句外交表态就改变自己的建设和管辖安排。
越南当然明白这一点。它仍选择在西沙问题上发声,与它推动死刑改革时表现出的精算思维,本质上是同一种政治方式。
对不同对象说不同的话,用不同动作照顾不同利益,但真正的决定权必须抓在自己手里。
面对西方,越南愿意谈司法进步、国际标准和缩减死刑,希望减少人权压力,提升引渡合作效率,也为外资和国际经贸合作塑造稳定形象。
面对国内,它又通过“VN10”大案展示严惩毒品犯罪的态度,不让修法被理解成治安防线后退。
面对中国,越南一边维持经贸合作,一边又在南海议题上制造摩擦,希望借助域外舆论抬高自身筹码。
可合作归合作,主权归主权。中越地理相邻、产业链相连,双边贸易和人员往来拥有深厚基础,不代表越方可以在涉及中国领土的问题上越线试探。
2026年春季,中越高层交往和双边合作机制仍在推进,这说明两国关系拥有稳定合作的现实需求。
越方若把国内政治中的平衡术照搬到西沙问题上,以为既能享受对华合作红利,又能靠炒作所谓“主权”向域外势力递话,这笔账就打错了。
死刑改革属于越南内政,它可以根据自身社会状况安排节奏;西沙群岛属于中国领土,越南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
两件事串在一起,恰好让外界看清越南政策的鲜明特点:能软的时候讲规则,需要硬的时候立刻出手,碰到利益议题便反复计算投入与回报。
这种做法在国内司法问题上可以被解释为政策过渡,在领土问题上却会直接触碰别国底线。
中国既不会干涉越南怎样修改刑法,也不会接受越南对中国领土指手画脚。邻国关系需要合作维护,更需要边界意识来托底。
越南并没有真正“说好放毒贩一条生路”,摆上国会的是尚待审议的刑法草案,胡志明市法院依据的则是仍然有效的现行法律。
11人被判死刑,看似把西方舆论打了个措手不及,背后却是越南在司法改革、社会安全、跨国引渡和国内民意之间精细算账。
可这种软硬并用的平衡术有一条边界:自己的法律可以自己调整,别国的主权不能拿来试探。
越南怎样处理毒贩,是越南的事;越南想把手伸向中国西沙,中方给出的答案同样干脆——合作的大门可以敞开,主权的底线一步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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