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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日起

“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非法吸食、走私、贩卖、

运输、制造依托咪酯

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依托咪酯

这名字听起来陌生又遥远

它本来是手术台上的麻醉“帮手”

如今却被不法分子制作成“迷魂药”

悄悄逼近青少年的生活

一支“上头电子烟”

就足以让人坠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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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瘾人群低龄化:

“上头电子烟”的伪装性、迷惑性都很强,青少年是易受侵害群体,与合成毒品相比,成瘾人群的平均年龄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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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危害:

依托咪酯对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危害非常大,吸食者极易形成依赖。吸食后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视力模糊、口齿不清、手抖、乏力、易怒、记忆空白等症状。长期大量滥用,会出现脾气暴躁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一旦超出身体耐受范围,甚至会造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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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害:

依托咪酯成瘾患者会影响整个家庭的经济、生活状态,甚至危及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另外,吸食依托咪酯后驾车很容易出现事故,危及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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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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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吸食、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吸毒成瘾的,将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三年或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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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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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远离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油

认清毒品伪装陷阱

拒绝“潮流”诱惑

提高防毒辨别意识

守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内容来源:宿迁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