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危化品运输车
属于高危特种车辆
其具有爆炸、易燃、毒害等危险性
作为营运车辆的驾驶人更应该
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倘若心存侥幸跨越红线
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可下面这位驾驶人
竟枉顾自身和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
酒后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
最终,他也为自己的错误行为
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8月17日8时许
中卫市中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在亲水街某路段
常态化 开展“一早一晚”整治行动时
一辆标有危险品运输标志的大货车
由远处驶来
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拦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58mg/100ml
达到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标准
王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被公安交管部门
给予15日行政拘留、罚款5000元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同时
交管部门将违法行为人的
交通违法行为抄告至行业主管部门
并联合各部门深入王某所属公司
约谈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员
作为危化品车辆驾驶人
本应更加依法依规驾驶车辆
坚决杜绝酒驾
却一时侥幸,违法上路
相信这位驾驶人
会记住这次教训
遵守交通法规以及
牢牢驾驶危化品车辆的相关规定
安全驾驶
同时也给其他危化品车辆
驾驶人提个醒儿
一定要时刻紧绷交通这根弦!
什么是营运车辆?
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而获得经济利益的车辆。
客运、租赁、教练车、货运、危化品运输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危害
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不仅是置自身安全于不顾,更是对公共安全具有较大危害性,因此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相比非营运机动车而言,受到的处罚将更为严厉,并且会“饭碗”不保。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警提醒:危化品运输事关公共安全,驾驶人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和警惕!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来源:中卫交警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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