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岁男童被指摸臀事件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湖南长沙一女子称,自己被四岁男童摸屁股,还遭孩子家属辱骂。监控画面则显示,是孩子奔跑过程中手部无意碰到,女子喝令别跑无效后将其抓住。事后,家长道歉并赔付医药费,但表示孩子并非故意,至于书面道歉等诉求,则需女子为其抓孩子时造成的损伤道歉,双方出现分歧,警方三次介入调解都没谈拢,女子便准备走诉讼流程。

截至9月8日下午17时许,查询发现,当事女子抖音账号已被禁止关注。其微博账号已被站方开启一键防护,无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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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伊能静为 “4岁男童被 指摸 臀 ”事件发声:身为 成年人,一定能分辨孩子是否恶意,不可未审先判,要求赔偿。在法律上也不合法。以后遇到这种事,建议找律师提诬告罪。可以反诉诬告、勒索。建议家长都更有法律意识,才能保护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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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此事咨询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他认为:4岁男童不构成性骚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性骚扰需满足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实施。付建认为4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认知能力与控制能力有限,无法辨识该肢体触碰带有性冒犯的主观意图,不构成性骚扰。

江苏新闻综合潇湘晨报、红星新闻

▌编辑:大个鹅

法律顾问:上海正源律师事务所(南通)合伙人

郑晓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