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有效减少因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牙克石市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指定路段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备设置地点

1.301国道1300公里154米处

2、G332国道1051公里400米至G332国道1026公里100米(根河方向)

3、G332国道1026公里100米至G332国道1051公里400米(鄂伦春方向)

二、抓拍交通违法内容

1.超速违法。限速标准:上述路段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限制为80公里/小时,机动车驾驶人需严格按照限速规定及交通标志指示控制车速。

2.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3.不系安全带。

三、设备启用时间

自2026年9月14日0时起,上述点位测速设备正式投入使用,24小时不间断对机动车超速行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抓拍与记录。

四、温馨提示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驶过程中密切关注交通标志标线,主动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谨慎驾驶。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携手营造平安和谐的出行环境。

特此通告

牙克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7日

来源: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