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不慎引发火灾

代价有多大?

消防安全

是每个人日常生活

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逾越的底线

然而,随手丢弃烟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违规开展动火作业

施工操作不当等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类疏忽大意

引发的火灾始终时有发生

不少人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只是不小心失火

最多赔钱就能了事

但现实告诉我们:

一次疏忽引发火情,烧毁的不只是财物,肇事者还要支付巨额赔偿、接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更会直接面临牢狱之灾。

过失引发火灾

会触犯哪些法律法规?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失火罪】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哪怕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放火的故意,仅仅是粗心大意、心存侥幸,一旦酿成火灾,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除了刑事、行政责任追责外,肇事者还要承担全额民事赔偿责任,赔付被烧毁房屋、设备、货物等全部经济损失,个人财产都可能被用于抵偿损失。

警示案例

01

随手丢弃烟头,烧掉212万

涉嫌失火罪立案侦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5月,乐清蒲岐镇一名男子骑三轮车采购货物后,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厂房外路边。十几分钟后,烟头引燃周边堆放的塑料管,火势迅速蔓延,整座厂房内的设备物资全部被烧毁,直接财产损失达212万余元,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当事人因涉嫌失火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待他的将是刑事追责与巨额民事赔偿。

02

屋顶防水动火作业违规操作,烧毁10间民房

肇事者获刑一年六个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4年5月,苍南县望里镇,王某某在房顶开展防水补漏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也未落实防火措施,火枪的高温引燃周边棉絮引发大火,连片烧毁10间民房,直接经济损失达60万余元。

法院判决王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同时要求其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03

商铺气割作业焊渣引燃管道井,造成损失114万

两名作业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5年3月,乐清市某商业商铺内,作业人员周某某、刘某某开展气割作业,掉落的高温焊渣顺着桥架落入弱电管道井,引燃管线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达114万余元。

两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疏忽失火带来多重沉重代价

一场因疏忽引发的火灾

毁掉的不只是财物

刑事代价:面临牢狱之灾,留下终身案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果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构成失火罪的,会留下终身犯罪案底。当事人报考公务员、参军、进入国企事业单位工作都会受到限制;案底永久留存,会对个人职业生涯造成毁灭性打击。

经济代价:巨额赔偿可能导致倾家荡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火灾造成的房屋、货物、车辆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相关损失,全部都需要由肇事方承担。赔偿金额少则几十万,多则数百万,当事人名下的房产、存款都可能被强制执行用于赔付。

行政代价:面临拘留罚款,甚至被行业禁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即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肇事者也会面临行政拘留、罚款处罚。涉事企业、相关责任人还会被责令停产停业,相关特种作业人员会被吊销作业证书,被禁止从事对应行业。

家庭与社会代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一旦出现死伤,就是多个家庭无法挽回的悲剧。而肇事者的犯罪记录,也会对直系亲属的部分政审产生不利影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些“小事”

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从多起火灾案例不难看出

很多重大火情

都源于不起眼的小疏忽

吸烟后随手乱扔烟头、烟蒂;

装修、补漏、电焊气割作业,无证操作、不按规定审批、不落实防护就擅自动火;

在家中、厂房内堆放大量纸箱、塑料等易燃杂物;

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线;

祭祀烧纸时,周边堆放可燃物

很多人总抱有侥幸:

“就一点点火星,哪那么容易出事”

但火灾从来不会给侥幸留余地

一枚烟头的中心温度可达700-800℃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足以引燃纸箱、塑料、棉纱等各类可燃物

短短十几分钟

就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大火

大火无情,国法如山

火灾不是“烧完就算”,过失引发火灾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是企业经营者、务工人员,还是普通市民,都应当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杜绝麻痹思想,规范用火、用电、动火操作,守住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莫因一时疏忽,付出身陷牢狱、承担巨额赔偿的惨痛代价。

来 源:温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胡佳锦 徐燕丽

初 审:余根铃

终 审:叶 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