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名60岁投资圈富豪,婚内结识90后女孩小丽,两人发展婚外恋情。交往期间富豪多次大额转账补偿小丽,小丽多次怀孕流产,还传出代孕相关传闻。富豪一边维持家庭生意,一边和小丽保持地下关系。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段婚外情被富豪原配妻子发现。富豪怕事情闹大毁掉自己名声,立刻向妻子道歉,夫妻二人结成统一战线,打算把送出去的钱财全部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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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打出一套组合拳:富豪向公安报案,指控小丽虚构理由骗钱,还拿曝光二人关系进行敲诈勒索;原配妻子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丈夫私自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小丽返还全部财物。
法院遵循“先刑后民”原则,民事官司暂时停下,优先审理刑事案件。一审认定小丽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两罪合并判处14年有期徒刑。小丽不服判决,已经准备上诉。
这个判决一出,金融圈和法律圈吵翻了。一部分网友觉得小丽借婚外关系索取钱财,触犯法律理应受罚;另一部分人认为,不少钱属于恋爱自愿赠与,直接重判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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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个关键点,婚外感情不受法律保护。按照民法典,夫妻一方擅自把大额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赠与是无效的,原配有权追回钱财。但诈骗、敲诈勒索属于刑事犯罪,需要确实存在骗钱、胁迫要钱的行为。如果小丽能证明钱款全是对方自愿给的,二审还有翻盘机会。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了警钟,不要碰婚外关系。不光感情没有结果,一旦闹掰,很可能钱财、青春全部搭进去,甚至惹上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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