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年过六旬的投资圈富豪,和一名90后女子小丽发展婚外恋情。交往期间,富豪多次给小丽大额转账,期间小丽还多次怀孕流产,事件当中还传出过代孕相关传闻。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段婚外关系被富豪原配妻子发现。事情闹开之后,富豪选择回归自己的家庭,夫妻俩达成统一意见,开启了“刑民并行”的维权方式。
一方面富豪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小丽虚构事实,骗取自己钱财,还拿曝光两人关系进行敲诈勒索。另一方面原配妻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丈夫私自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个赠与行为是无效的,要求小丽把收到的钱财全部返还。
按照法律“先刑后民”的原则,民事诉讼暂时中止,优先审理刑事案件。经过审理,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小丽构成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拿到判决之后,小丽并不服气,已经准备提起上诉。
消息传到网上,立刻吵成一团,网友分成截然不同的两派。一部分网友觉得,小丽触犯法律,14年判得理所应当。还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认为双方属于自愿的婚外恋爱,转账属于主动赠与,这个量刑未免太重。
这里跟大家普及一个法律常识,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内一方私自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原配有权起诉追回财产。但想要定诈骗、敲诈勒索罪,是有严格条件的,必须证明女方主观上就是为了非法占有钱财,存在虚构事实、胁迫要挟的行为。如果二审小丽能够证明这些钱是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案件结果就有可能发生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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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婚外情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靠金钱堆砌的非正常感情,看似轰轰烈烈,一旦关系破裂,随之而来的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法律纠纷,最后往往两败俱伤。目前一审判决还没有生效,最终结果,我们还是要等待二审的官方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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