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8日讯 近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上海耶牧云实业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公告显示,项目编号:JBJY‑GK‑2026019。
项目名称:靖边县2026‑202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校服采购项目(二次)。
投诉人:上海耶牧云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1幢418‑A、B、C、D、E、F、G、H、K、N、Z室。
被投诉人1:靖边县教育事业后勤保障中心,地址:靖边县南大街11号。
被投诉人2:靖边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靖边县统万路政府办公楼8楼803。
投诉人上海耶牧云实业有限公司因对靖边县教育事业后勤保障中心、靖边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就“靖边县2026‑202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校服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BJY‑GK‑2026019)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8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CMA资质认定表述及投标阶段提交CMA成品报告问题;2.“一单一库”适用及CMA能力范围问题;3.“辅料料”面料名称问题;4.样品管理规则问题;5.供应商资格及财务材料问题;6.本地信用平台注册问题;7.主观“缺陷”评分缺乏细化量化问题;8.技术响应、负偏离与投标无效边界问题;9.合同模板问题;10.变更文件复核及采购文件获取通道问题。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现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七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一)投诉事项3、6、8、9、10成立;投诉事项1、2、4、5、7部分成立。(二)鉴于上述缺陷已足以影响供应商参与活动、投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及评审结果,且对应投诉事项已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靖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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